[彭泰权]试论衡量互联网对公共领域影响的四个指数

news.longhoo.net  2005-11-7 9:35:53  推荐本稿  短信订阅

peng.jpg

  彭泰权:香港城市大学英文与传播系博士研究生

  摘要:从公共领域的构成要素出发,提出了测量互联网对公共领域影响的四个指数:媒介、对话、公共舆论和参与;并分别就互联网的出现对于这四个指数的影响进行质化论述,并提出测量这四个指数时应该关注的因素。结论是不能简单地断言互联网会带来公共领域的复兴或衰竭,而是必须对其进行实证考察,认真剖析网络对于公共领域的各项构成要素所带来的影响,并综合考虑其发展的社会环境,才能做出较为贴近现实的判断。
  
  关键词:互联网公共领域媒介对话公共舆论参与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随着互联网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们越来越重视互联网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人们对于互联网的评价经常是悖论式的:“虽然互联网可以提高国际资讯的有效交换,但国家边界仍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处于社会边缘而被忽视的个人和群体发出自己的声音,并构建自己的政治身份,但同时,它也是培育偏执、狂热运动和无政府主义的沃土;互联网可以将分散在各处的人们连成网络,形成一个互动的虚拟社区,但这些所谓‘线上’的虚拟关系其实却根植于‘不在线上’的现实世界中,有着深刻的区域界限。它一方面可以促进政治民主化;另一方面又是控制和霸权的工具。”1由于互联网使得信息的传输既迅捷又便宜,许多人将它称为“民主的新技术”,能够使得我们压抑已久的公共领域得到复兴。但是互联网究竟能否重塑被电视和市民社会的缺失所毁坏的公共领域,或者说,互联网所构建的赛博空间已经无法挽回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衰败呢?
  
  哲学、政治学、社会学、传播学等诸多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此都展开了研究,但是这些研究的结论还存在很多分歧。导致分歧的原因很多,笔者认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学者们对如何衡量互联网对公共领域的影响没有共识。其结果,不但造成了研究和讨论中的许多混乱,“而且也无法对一个社会内不同时间点、或在各社会同一时间点上的差别进行比较研究”。

  公共领域是一个大型理论(Grand Theory),如果我们针对公共领域的研究,仅仅“止于概念架构的陈述以及用这组概念诠释所观察到的现象,而不能指定因果模型的控制变量、变量测量方法、函数形态以及因果结构,则可验证的因果模型所需要的模型指定都将阙如,就不可能是可否证(falsifiable)的理论了。”本文拟从公共领域基本概念出发,提出衡量互联网对公共领域影响的四个指数,为公共领域这个概念找到具体可测量的被解释变量,以期能解决这个问题,为以后的讨论搭建一个平台。
  
  二、衡量互联网对公共领域的影响的四个指数“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概念是由德国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最早提出的,但是在公共领域研究中影响最大的却是德国学者哈贝马斯,他将公共领域引入自己的研究领域并创造性地赋予其新的内涵。
  
  所谓“公共领域”就是指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社会生活领域。在这里作为私人的公众可以自由地集合、自由地表达他们的意见,通过对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讨论,形成公众舆论。哈贝玛斯指出:“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是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5公共领域处于市民社会和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之间,遵循公共性原则,向所有公民开放,其主体是形成公众舆论的中坚力量,即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公共领域中的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公众交往就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手段,此时报纸、期刊、广播和电视就成为公共领域的媒介或者说媒体。

  构成公共领域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具备保障参与者充分沟通的媒介。人际沟通需要以信息为载体、媒介为中介。信息是意义的载体,是公众理性思考和辩论的对象;而媒介决定着信息的数量和流向。单向非沟通的媒介导致信息的匮乏也就是导致了意义的缺失:在单面的、甚至是虚假的信息面前,公众的“独立”与“理性”毫无意义。因此公共领域只有具备了公众充分沟通的媒介,才能避免公众受到上述“选择强制”。7新闻媒介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形成了“公众”(the public),新闻媒介报导公众的对话与争论。塔尔德认为如果没有特定形式的共享文本的存在,公众就不可能存在,这种文本是定期出版并且大众都可以接触到的。8同样,哈贝马斯也认为资产阶级公众产生于定期的金融和货物信息出版物。按照John Hartley的观点,媒体就是公共领域。但是一旦媒体被作为权利机构的宣传工具,其社会交往功能即抽出,它就成了延伸一体化强权的传播媒介。
  
  公共领域最核心的概念就是对话(conversation),许多学者都认为对话是民主的前提条件。Schudson认为“民主是对话的管理”,10杜威认为“民主发轫于对话”。11哈贝马斯对于对话在构成公共领域中的作用十分重视,他说“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是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对所有的市民都是开放的,公共领域的每一部分都是从对话中产生的,个体通过对话而形成公众。当公众的群体过大时,传播就需要某种传递和影响的媒介,今天的报纸、期刊、广播和电视就可以说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哈贝马斯十分欣赏十七、十八世纪法国的沙龙和英国的咖啡馆,认为这些地点发挥了理性的政治讨论的过滤器的作用。在这些地方,讨论者是公正的,他们之间所发生的社会交往不仅仅没有假设地位的平等性,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地位的概念。
  
  公共领域旨在消除所有统治,因此它应该保证所有公众能够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对话或辩论;公众只有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才有可能限制现存权力的非法扩张,而能促使独立公众在非强制情况下采取集体行动的唯一动力就是在对话或辩论中所形成的公共舆论。12从学术的角度来定义,公共舆论其本质上是对现代民主的管理。就其所扮演的实用功能(functional)角色来看,公共舆论是“人民的声音”,这种声音既是对政府机构的监督,也是对政府机构的指导。Spier曾这样来界定公共舆论的功能:“从历史回顾的目的出发,我们可以这样来看待公共舆论,它是政府体制外的公众对于国计民生所自由、公开发表的意见,这些体制外的公众认为他们的意见应该影响或决定政府的行为、人事或结构”。13对于哈贝马斯而言,上述对于公共舆论的功能的概括只能源自于公共领域当中的理性对话。哈贝马斯认为,公共舆论是公众通过媒介和沙龙讨论所公开表达的意见。
  
  公共领域中的理性对话和公共舆论的形成的最终目的就是社会和政治参与行为。哈贝马斯认为行为的形式包括写给政治候选人的信件,参与政治选举活动或集会,这些行为允许公民对于建制化的意见和政治体系内部的意愿的形成施加影响14。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Gabriel Tarde)认为在意见和参与行为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参与行为是作为对投票、时尚或者产品的一种选择表现出来的。
  
  相对于分析公共领域的兴起,哈贝马斯更为关注公共领域从19世纪后期开始的衰落或转型。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在与国家的对立中形成的,虽然在资本主义初盛时期繁荣一时,但随着福利国家、大众社会和广告的出现,公共领域经历了一种结构性的变化,国家和社会相互渗透,模糊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最终腐蚀瓦解了这片空间。
  
  
  三、讨论
  
  1、新闻媒介指数媒介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作为信息的载体去报道公众的对话。塔尔德解释说:“媒介整合并引发对话,它将在空间上分散的人们整合,同时又在时间上将人们分解”。每个人不论其身处何地,都在共享同样的信息。定期的、可被大众接触的出版物的发展使得个体可以在消费印刷物的同时意识到其他的许多个体也同时在消费该印刷物。由于这种新闻消费的共时性,地理位置上分散的个体将他们视为属于一个“想象中的民族社群”中的一员。17 James Carey从传统的新闻学的观点,解释了媒介如何组织并传递大量的信息,而公众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收集、解释这些信息的:
  
  一个民主的媒介是民众的代表。它是民众的眼睛和耳朵,它看到了民众自己无法看到的,听到了民众自己无法听到的,它去了民众自己无法去的地方,它收集了民众自己无法收集的信息,撕开了掩盖在权力与特权上的面纱,将在后台进行的事情照亮,而这些在后台发生的社会生活的真实戏剧是普通民众无法观察到的。
  
  从以上观点,我们可以发现,新闻媒介指数包括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信息数量的饱和度以及信息的共享程度等三个因素。初看起来,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媒介,在媒介指数的这三个方面都比传统媒体有了质的飞跃。信息传递的实时性、信息的海量、信息的高度共享是互联网的三大优势。但是,互联网媒介的这三项优势能否真正强化了媒介指数,是否有助于互联网继续发挥传统媒介在构建公共领域上所发挥的功能,这仍然值得考量。
  
  互联网信息传递的实时性诚然大大提高了新闻报道的速度,但是它也使得互联网降格为“纯粹的事实提供者”。乍一看,“这好像正体现了新兴媒介传递技术的优越性。但是唯一的问题就在于它取消了编辑的存在。互联网并不是采集信息,然后试图解释信息,而是以直播式的编辑,甚至是无编辑的方式来同步传递信息。”媒介对于克林顿性丑闻的狂轰滥炸式的报道正是网络新闻实时性的有一个典型例子。纽约时报曾经在其网站上报道了未经证实的有关克林顿不当行为的指控的新闻,但是就在他们要在自己的报纸上刊印这则新闻的前几个小时,他们发现这则新闻存在失实之处,只得从版面上将稿子撤下来。一方面,实时报道新闻可以让公众在历史发生的同时知晓历史,并自己解读其中具有的意义。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报道方式使得事实核查、评论缺位了。“靠得更近就相当于看得更少。信息管理、实时新闻、分析缺位的结合威胁到了批评性新闻的发展”。
  
  由于互联网拥有超链接和在线搜索的技术,在理论上可以使上网者能够轻易地接触到几乎是无限量的信息。人们一直认为信息越多越好,互联网提供的海量信息使得人们期待这些信息能够使普通公众变成知晓的公民(informed citizen)。但是现在却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信息获取得越多,公众的知晓程度就越高。事实上,相反却是成立的。例如,“纽依曼发现公众的政治知识并没有随着新闻频道的增加而有所增长”。22Entman也发现美国公民的政治知识事实上随着更多的信息渠道的出现而出现了下降的趋势。23由于存在大量的信息,信息使用者会形成一种“麻痹性功能失调”,他们会认为只要他们了解了政治知识,就相当于他们参加了政治活动。24这种信息越来越多、意义和理解却越来越少的趋势,被Postman称之为“信息饱和”(information glut)。“总之,现代社会的巨量信息具有值得怀疑的价值。信息的数量无疑是增加了,但是信息的质量却十分值得怀疑”。
  
  从理论上来说,互联网上的信息可以为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的公众所共享。但是,我们不得不注意的是,个性化却是今天所有网站努力的方向,它们都希望能够向读者传播与其自身高度相关的信息。这种个性化的传播被尼葛洛庞帝称誉为“每天的我”(Daily Me)。但是,这种“每天的我”并没有尼葛洛庞帝所设想的这么美好。过去的传统媒介所发挥的功能是整合“民族社群”,而这种个性化的传播方式所整合的却是消费社群。个人在网站上所定制的内容最终是被广告主和内容制造商所利用来制作高度目的性的信息。在这样一种细分化的媒介图景中,个体与他所处的世界相隔离。人们不再会在翻阅报纸的时候突然看见一则令人感兴趣的故事,相反,“每天的我”相当于给我们自己构建了一个信息的牢笼。
  
  由此看来,互联网的三大优势(信息传递的实时性、信息的海量、信息的高度共享)似乎与传统的新闻媒介的理念发生了冲突。任何一个人只要拥有电脑和网络连接,他就可以向全世界的人发布信息。每个人都成为了报道者。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介只是千万种信息选择中的一个。我们在测量媒介指数的时候,不应该仅仅注意到互联网媒介的这三大优势,更应该关注到这些优势所带来的实质性后果是否有助于公共领域的重构。
  
  2、对话指数
  
  互联网从一开始就是对话传播的媒介。其前身ARPANET是为了使得美国的科学家可以共享资源和传播信息。在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它形成了许多对话的方式,比如BBS、MSN、聊天室、电子邮件、博客等等,这种对话有的是共时性的,比如MSN、聊天室,有的是非共时性的,比如BBS、电子邮件、博客。与过去公共领域中的对话仅仅依靠大众媒介相比,互联网上似乎充满了对话。然而,互联网中的对话具有什么样的特点?他们是强化还是削弱了公共领域呢?
  
  我们首先来重温哈贝马斯对于“理想的对话情境”的界定,哈贝马斯的“理想的对话情境”应该是这样的:所有的有关话题的声音都可以被听到,从我们现有的知识储备出发所能得出的最佳结论也能被形成,来自于参加者的不同意见除了会受到形成更好的意见的压力外,不会受到其他任何的压力。那么对话指数应该包括:(1)所有的公众都可以平等地进入公共领域发表意见;(2)同意与不同意只受到理性的制约,而不受其他力量的压制;(3)其目的是为了形成最好的公共舆论。
  
  平等包含有两层意义:首先,所有公众都平等地享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权力。从理想的状态来说,互联网所构建的赛博空间是全球性的,不存在某个国家、地区或者利益集团通过某种技术手段加以控制的问题。只要是互联网,也就不存在将它封闭在一定地域界限之内的问题。但是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领域是具有完全的包容性的,互联网也不例外。“为了进入物理上的公共空间,公众必须走路或者开车;为了进入电子公共空间,公众必须拥有电脑,调制解调器,电脑操作技术以及资金。”27第二,所有公众都能以平等的地位进行对话。不可否认,虽然上网的条件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但是网络却为网民提供了一个平等的机会。在赛博空间,IP地址是确定个体地位和身份的唯一标识。这种现象使得许多网民能够在网络上表达他们在实际生活中不远公开表达的意见。但是网络对话的匿名性同样也具有负面的效果。因为网民不用对他们的言语承担实际的责任,他们会滥用语言。Jon Katz指出:“匿名的传播鼓励了言语暴力。当面对面的言语攻击所带来的社会后果不再存在的时候,人们更容易去攻击他者,质问他人的动机”。
  
  实际上,互联网的对话并不允许平等的参与。美国学者Schneider曾经做过一项网络上有关堕胎的对话的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公共领域的平等的要求在网络上并不能实现29。在网络上平等的前景似乎十分渺茫,同样也可以推及到理性对话。互联网文化中深深扎根的是“热情”,其最普通的表现就是非理性的,威胁式的攻击他人或他人的行为。这种非理性的,甚至危险的对话使得许多网站在特定的时候不得不关闭某些对话的渠道。由于它以暴力的威胁取代了理性的讨论,所以网络上的对话并没有达到哈贝马斯的理想的对话情境的要求。
  
  既然平等和理性的要求都无法满足,那么互联网上的对话的目的是不是形成更好的舆论就也值的怀疑了。当然这并不是说网络中完全没有有价值的对话。我们很难否认网络上存在的大量的争论,正如Katz所指出的,“如果衡量市民健康与否的标准就是看是否愿意为政治理念而战,那么网络中的民族远远比现实中的民族要更健康”。网络除了可以使得讨论更加便利之外,它还可以确保一定程度的“公开”。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是为了使得所有的网民都能阅读,如果一个网民不是匿名发布信息,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公开地对这个信息做出回复。如此负责任的网民就会形成一套网络规范。这种网络规范是指导个人如何在网络中开展对话,就像外部现实世界中的道德、规范和传统一样。虽然不是对外部世界规范的复制与翻版,但是这种网络规范可以给网民提供行为的指导,这样网络对话就能够具有民主的潜力。
  
  总之,网络上的对话似乎是悖论式的:一方面,网络不能够形成一个理想的对话情境;另一方面,网络文化中本身又具有深厚的对话文化,这使得网络对话有可能演变成民主对话。31毫无疑问,对话是互联网的核心,但是在目前,我们不能确定地断言这种对话能够带来公共领域的复兴。
  
  3、公共舆论指数
  
  哈贝马斯认为,通过交往活动,从广泛参与的对话、讨论中取得对某个问题的理解,达到话语共识,这是政治决定的合法性基础,民主的合法性基础。“在交往行动的平等自由的对话、商谈、论辩中,形成共识,这就是从个人的‘小我’上升为普遍的‘大我’的过程,即由个人的意见通过沟通转变为整体的共识”。32这里的共识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舆论。库利就曾指出:“公共舆论不是独立个人的判断的简单集合,而是一种组织,是传播和相互影响的合作的产品”。3334布鲁默同样也认为公共舆论是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而不是原子化的个人的意见。库利和布鲁默都把公共舆论看作是“对话的过程”。Price把这一过程定义为“讨论和对话的成果”,这个成果不能化约为个人的思想35。因此,作为对话过程的公共舆论重新整合了在现有公共舆论研究中缺乏的传播和政治对话的理念,这使得公共舆论又回到了哈贝马斯的定义上,即对话是公共舆论形成的核心。
  
  “话语并不具有统治功能。话语产生一种交往权力,并不取代管理权力,只是对其施加影响。”36交往行动中的话语民主所形成的权力并非是正规性的制度性的权力,它只是以共识、公共舆论的形式出现,本身并不直接具有统治功能,哈贝马斯称其为交往权力。它不能取代制度化的国家权力,但却是制度化权力的基础,应当对制度化民主的权力起到影响、制约的作用。公共舆论如何发挥这种影响作用呢?最常见的方法就是通过民意调查和选举。这些方法就意味着在特定的时间,就某个特定的议题,科学地代表公众意见的本质。那么公共舆论指数就必须包括:(1)这种舆论经过了公众的充分交流和讨论;(2)这种舆论是通过民意调查或选举的方式达成的。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虽然网络投票在网络上越来越多地得到运用,但是它离精确地反映公共舆论还有很远的距离,因为网民可以多次重复投票,网络投票还没有达到现实统计学中抽样所具有的代表性,也就无法保证这种舆论经过了公众的充分交流和讨论。但是从对话的角度来看待网络中的公共舆论则更有启发。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对话是网络与生俱来的。因此,如果对话是公共舆论的决定因素,那么我们就可以说网络中的新闻组和BBS等对话方式是公共舆论的表征。事实上,新闻组或BBS中的每一个讨论组都可以说是围绕某个特定的议题的公共舆论形成的平台。在中国,40.2%的网民经常使用网上聊天,21.3%的选民经常使用BBS、讨论组等。37哈贝马斯的促进民主的对话似乎又重新复兴了。
  
  但是如果仔细考量,事实却并不如此。对话理论强调公共舆论的形成是以理性的讨论和不同意见的交融为基础的,但是网络中的对话似乎没有促成新的意见的形成,而是对既有观点的一种强化和重复。美国学者Hill和Hughes对于在讨论组上贴出的帖子进行了跟踪调查,他们发现78%的发言者在讨论中并没有改变他们的观点,也没有形成新的合意。38因此,我们在测量公共舆论指数时,不仅仅应该将对话和民意调查两个变量囊括进来,还必须考虑到这种公共舆论是否与既存的公共舆论有所不同。
  
  正如网络中的对话并不是能够代表公共舆论的媒介一样,以网络为平台形成的公共舆论也缺乏促进民主和公共领域的机制。网络投票缺乏代表性,而网络中的新闻组和BBS等双向交流方式虽然具有创造对话的公共舆论形成平台的能力,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些交流方式主要是维护既有的观点,而不是在对话中形成新的合意。
  
  4、行为参与指数公共领域衰落的标志之一就是“行动者蜕变为选民”。“代议制民主曾促进了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它的目的只是提供消极的安全,它不但不提倡,反而阻滞了积极的行动。它的要害是把人圈于封闭的私人领域。过去,人们曾是行动者;现在,人们只是投票者。他们确实能通过政党和压力集团对其代表施加一定影响,但他们于此考虑的主要是自己的利益。这利益是什么,基本上属于私人事务,而非处于‘共同善’做的抉择”。
  
  那么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以及大量的对话机会是否导致了人们更多地参与现实生活和虚拟世界中的政治活动呢?是否有助于公众出于共同利益而做出抉择呢?
  
  Bonchek把政治行为分为工具性参与(instrumental participation)和象征性参与(symbolic participation)。工具性参与是有意于直接改变政府行为,其方式包括请愿,致信给议会和投票。象征性参与旨在表达公民与他们政府的关系,其方式包括参与游行,制作和平标志等等40。参与指数首先就必须包括公众的上述参与行为是否发生了变化。
  
  1998年,美国的Wired杂志在美国的网民中开展了一项关于“电子公民”(Digital Citizen)的政治参与行为的调查,其结果表明越多使用网络的人,就越可能参与政治投票。同样,Bonchek开展的一项研究也表明,70%的使用美国白宫电子文件派送系统的网民参加了近期举行的各种政治选举活动,这个比率远远高于普通民众的参与比率。这两项调查结果也许会让我们认为,网络及其传播的政治信息会使得网民更多地参与政治活动。但是我们必须同时认识到,一个更合理的解释是绝大多数的网民都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和拥有比普通民众更高的收入。Verba等人的研究表明政治兴趣的高低与收入和教育水平呈现正相关41。在中国8700万网民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了56.8%,高中以上学历的占了87.4%。42同时,教育程度和收入都较高的人是新技术的早期采用者,因此上述两项研究的结果只能证明受过良好教育的社会精英经常使用网络,并且将现实社会中的政治参与行为带到了网络上,而不能说网络使得公众的政治参与行为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我们在考察公众的政治参与行为指数时,不仅仅看到互联网使得公众更多地参与政治,而且必须将社会经济地位以及教育程度等各种干扰变量(intervening variables)的影响考虑进去。此外,前文已经提到个性化是今天所有网站都在努力做到的,它们都希望能够向读者传播与其自身高度相关的信息。网站的访客填写一个有关其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表格并提交给网站,网站的服务器便会将其记录在案,以便下次登陆之后你就会收到你所需要的信息。基于这种个性化信息所做出的政治抉择,是否能够促使公众基于共同利益而做出政治参与行为,也是我们的参与指数所必须测量的变量。由于其快捷、廉价传递信息的优势,网络对于促进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政治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并且使得公众可以更为便捷地组织起来影响政府的决策。但是,网络资源仍然只属于少数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使用者,而他们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政治参与行为倾向,所以我们不能将他们的政治参与行为的改变归功于互联网,我们现在仍然不能断言互联网使得公众的政治参与行为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网络民主即将出现。
  
  四、结语正如James Carey指出,每一项新技术都被认为是我们的拯救者。“更多的信息能够更快的流动;无知即将结束,市民的倾轧纷争也将得到控制;一个美好的道德、政治、经济前景都将随着新技术的不可抵抗的发展趋势而到来”。43哈贝马斯在谈论公共领域的时候,并没有预见到互联网的出现。人们一直对互联网存在一种乌托邦的幻想,认为在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和大量对话将会形成一个全新的民主,但是从上述分析来看,网络中仍然存在不平等,网络中的很多信息是没有意义的,网络中的对话非理性的成分仍然是主要的,网络并不能形成新的公共舆论,网络也无法改变人们的政治参与行为。同时,网络的确为那些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提供了一个对话的平台,使得他们有可能构建自己本身的公共领域,与主流的中产阶级公共领域展开对话与争辩;在一定的网络对话规则的指引下,网络对话仍然有可能实现Schudson所设想的“民主对话”的理念;网络投票和其他象征性行为的存在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参与行为选择。正如前文已经指出,公共领域是一个大型理论,可以而且应该从多学科的视角对其展开研究,本文仅仅是从传播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衡量互联网对公共领域影响的四个指数,并就这些指数进行了定性的探讨。这种定性的探讨有一定的依据,但仍然缺乏数据的支撑,因此这四个指数是否真正能够衡量互联网对公共领域的影响,前文提出的函数模型是否成立,还有待于数据的检验。互联网作为一个仍然在不断发展的新事物,我们不必强求在短时间内就其对公共领域的影响做出完全解释。同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断言互联网会带来公共领域的复兴或衰竭,而是必须对其进行实证考察,从多元的视角认真剖析网络对于公共领域的各项构成要素所带来的影响,并综合考虑其发展的社会环境,才能做出较为贴近现实的判断。

【】  

相关新闻
[目前暂无相关文章]

下一篇:[程洁]新旧传播形态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