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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名代表联名建议 制假售假应该“一赔十”

news.longhoo.net  2005-3-11 10:12:38  推荐本稿  短信订阅


    【龙虎网讯】阜阳奶粉事件震惊中外。为什么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太“软”,罚得不够!为此,江苏代表团的陈慧娟、郑亚等35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修改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条款,要把“双倍赔偿”变为“十倍赔偿”;要罚得制假分子倾家荡产。
  
  通常,消费者即使购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也不知真相。售假者被发现后,虽然应该进行“一加一”赔偿,但由于被发现的几率很小,赔偿的数额也不大,且赔偿的过程较复杂,售假者对这种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售假成本极小,售假行为也就无从得到有效控制。因此,陈慧娟等代表建议将消法中“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修改为“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十倍”,即“一赔十”。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郑春平 编辑:刘鸿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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