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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3日:河北邯郸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news.longhoo.net  2005-2-16 14:43:31  推荐本稿  短信订阅


 

  2004年6月3日8时许,原本被停产整顿,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邯郸县鸿达煤矿擅自开工采煤时发生特大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4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7万元。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单位仅上报死亡1人、伤23人,隐瞒事故真相,后被新闻媒体曝光。这起严重的事故瞒报案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邯郸“6·3”矿难瞒报案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在河北省检察院直接指挥、参与下,邯郸市检察院指定峰峰矿区、涉县、丛台区和邯郸县等检察院对瞒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具体立案查办的情况是:丛台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在鸿达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监控不力、对该矿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的邯郸县安监局局长兼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占海等3人立案侦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在鸿达煤矿“6·3”特大瓦斯燃烧事故抢险过程中轻信矿主“井下已无人”的承诺、未按规定做到“有巷必进”、导致矿主隐瞒事故,造成严重人身伤亡的邯郸市安监局矿山救护队队长陈武占等2人立案侦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在事故调查中不认真履行调查职责、未能及时查出该矿存在重大隐患的邯郸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事故调查和技术装备科副科长董和庭等3人立案侦查。涉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鸿达煤矿长期大面积越界开采行为失察、对该矿的储量和勘测定界工作督促检查和落实不到位的邯郸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姚青海等2人立案侦查。邯郸县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违反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公安机关允许擅自将鸿达煤矿5具矿工遗体火化、导致“6·3”事故在一定时间内得以隐瞒、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永年县火化场副场长郑建昌等4人立案侦查。峰峰矿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鸿达煤矿长期非法越界开采失察、对该矿隐瞒事故并转移尸体失察的邯郸县康庄乡副乡长程宇明等2人立案侦查。

  目前,河北检察机关对邯郸“6·3”矿难事故瞒报案背后的渎职犯罪已全部侦查终结,并已分别移送起诉。

 
 
来源:新华网 编辑:禹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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