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2月5日,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回祖村村委会主任甄毓秀利用废弃的旧风井非法开采的煤矿和临汾市汾西县二龙沟庞虎龙私开煤矿井下发生爆炸,造成29人死亡(代号“2·5”案件)。
根据晋中市参与前期处置的人员介绍,出事煤矿是灵石县王禹乡回祖村村委会主任甄毓秀利用废弃的旧风井非法开采的煤矿(以下简称“甄毓秀矿”)。该矿位于灵石县和汾西县交界处,与汾西县二龙沟庞虎龙私开煤矿(以下简称“二龙沟矿”)相互贯通,为争夺煤炭资源,引发纠纷。
综合公安机关侦查调查、现场勘查和尸检情况最后得出结论:2月5日发生的井下爆炸,起因是二龙沟庞虎龙私开煤矿和回祖村甄毓秀利用废弃的旧风井进行非法开采,导致巷道贯通,双方为争夺煤炭资源引发纠纷。甄毓秀等人为封堵二龙沟私开煤矿主巷道,使用大剂量炸药明爆放顶,分别在1号、2号冒顶区实施连续爆破,引发煤尘参与爆炸,致使整个巷道骤然缺氧并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有毒气体且部分区域坍塌,造成井下29人全部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