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遇占道经营、小区环境和车辆停放等城市环境“烦心事”,可以拨打84411111投诉了。昨天,记者从市城市环境“三项整治”指挥部获悉,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三项整治的通告》已经发布,通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道经营,不得违规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参与或实施私搭乱建、损毁花草树木、破坏基础设施等损害住宅区公共环境的违法活动。
通告称,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城市道路和小区环境原状。对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或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并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