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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
焦点4:每户限养数量 草案中规定:个人饲养犬只每户不得超过两只。 对此,郭守堂提出,要养两只犬以上的,可以采取一定的考核办法。在养第一只犬时,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不良记录,才能申请养第二只。 曹燕则认为,应该设定一个养犬数量的上限,一旦发现养犬人不能尽责时,有关部门可以没收犬只,并取消其饲养资格。
焦点5:文明携犬外出 平安阿福流浪动物救助中心哈文进提出,在草案中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而在实际中,携犬外出的市民往往打不到车,就因为许多司机不同意,那么法规就没有保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允许携犬人乘坐出租车,小型犬应放入包内或怀抱里,大型犬应当戴有嘴罩及坐垫,不弄脏汽车坐垫,犬只出行时,坐车时加收一部分清洁赞用都可以。而她问了100个养犬人,他们也都同意打车多支付点清洁赞用。另外,对于携犬乘坐电梯,应当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大型犬应当束犬链由主人牵引。
但曹燕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她认为小型犬乘电梯时可以抱着,但带大型犬出行时,不可能随身携带犬袋、犬笼,这么大的犬抱着显然不现实,希望立法时能考虑到实际的操作性。
焦点6:违法行为处罚 在草案中,对几项养犬的违法行为都做了具体的处罚规定,譬如“未经登记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收容犬只,并可以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等。
对于处罚,郭守堂提出了一点,放弃养犬的,警方将犬送到了留检所,就应该及时根据植入的电子芯片找到狗主人,如果这只犬现在只有1岁,而它的寿命估计在13岁,那么狗主人就应该承担狗12年的生活费用。
张保军个人认为,草案中处罚的力度小,不能对违法养犬形成震慑,“建议个人处罚1000元以上,单位3000元以上,提高违法成本,可以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对此,哈文进持相同意见,认为如果遗弃犬只,就应当处罚双倍的管理费,并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