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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我在看守所工作了20年,最近南京日报对赵宝成的事迹进行了连续报道,而且开栏目讨论酒后驾车的危害,我觉得太有必要了。我接触到的因酒后驾车肇事进看守所的人,无一不直喊后悔,但这时可以说已悔之晚矣。 我接触到的酒后驾车肇事者,喝酒的原因都大差不差,无非是朋友聚会、工作应酬等等。而且,他们对自己酒后驾车都有一定的“自信”。曾经有一个中年男子“进来”后对我说,“我觉得喝一点没关系,开车子没什么事。”就是这种侥幸心理,让他们铸成大错。 这些因酒进看守所的人,跟其他刑事犯罪嫌犯有很大不同。因为他们不存在犯罪故意,基本上属于过失。正因为如此,他们清醒以后更后悔。前年年底,有一个公司职员在参加朋友聚会时,喝了不少酒,然后开着公司的轿车回家。在油坊桥,他驾车将一对骑电动自行车的母子撞倒,两条人命就这么没了。这个人当时驾车跑了,后来投案自首。进看守所后,他整天痛哭流涕,捶胸顿足。他跟我说,他也有老婆孩子,想起那对惨死的母子,他就觉得良心受煎熬。后来,他的妻儿来会见,他的妻子一边哭一边责问:“你为什么要喝酒?喝了酒为什么要开车!”他双手抱头,泣不成声。那种场面,真该让那些还心存侥幸自以为“喝点酒开车没问题”的人看看,接受教育。 我发现,酒后驾车肇事进看守所的,不少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这些人一旦进了看守所,有人甚至自叹“从天上摔到了地下”。去年11月,一男子在宁丹路酒后驾车,撞死一人。进了看守所,我才知道,他是一个大学教授。他的思想负担很重,我开导他,但他直叹气,称不知道今后怎么面对家人,更不知道怎么再去工作。最后,他被判刑。 我觉得,对于酒后驾车的危害,很多人是知道的,但他们总有侥幸心理,对自己的车技有“自信”。酒后驾车,自信要不得,侥幸心理更要不得。等到进了看守所,再说后悔就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