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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1月12日上午8时30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序建作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立新作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作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选举办法》和《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通过办法》。


大会现场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按姓氏笔画为序)是:王建华、王德君、冯树云、刘以安、刘捍东、李琦、张宁生、陆志鹏、陈家宝、单景南、项雪龙、胡序建、徐路、盛金隆、戚鲁、梁学忠、蒋宏坤、鲍永安。
主席团常务主席盛金隆主持了会议。430名市人大代表出席大会。

胡序建作《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胡序建在报告中首先说,自2003年1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南京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五年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33次,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18部、修改29部、废止4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45项,作出决议决定4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2人次。
胡序建接着从五个方面报告了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立法水平和立法质量显著提高。坚持立法为民,努力解决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坚持科学立法,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程度。二是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奋斗目标,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市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根据党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就全面达小康和实现“两个率先”作出决议;围绕民生问题作出决议决定;适时就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的部分调整。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对全市重点和难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严格监督程序,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四是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和市委〔2005〕53号文件精神,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完善各项代表工作制度,加大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力度,使代表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五年来,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共提出2996件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五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以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为重点,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自身素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
胡序建从五个方面谈了五年工作的体会,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坚持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四是坚持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五是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
胡序建在报告中说,本次会议即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人大工作新的机遇,也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二是要把促进和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三是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改进和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五是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自身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立新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立新在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说,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责,依法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共受理各类案件363667件,审(执)结案件35458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2.9%和11.3%。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6093件,审(执)结案件75241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3.6%和44.8%。共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5740件,审结25570件;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8243件;审结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案件788件;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渎职等案件619件,712名国家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3人。共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89266件,审结18237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7.9%和15.1%,解决诉讼标的额273.6亿元。
徐立新从五个方面谈了五年工作的体会,一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是法院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根本保证;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的制度保障;三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是法院改善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的有效途径;四是依法推进工作机制改革,是法院事业不断进步的力量源泉;五是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是法院工作协调发展的关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稳步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司法管理和物质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全市法院整体工作的新突破,为建设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和谐南京,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以保障南京又好又快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以依法推进司法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提升法院创新发展的水平;以加强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努力造就一支能担负现代审判任务的法官队伍;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基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作《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真聆听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在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说,2003年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全面开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大力加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业绩,为促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市“两个率先”做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局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1134人,移送起诉40107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26466人,提起公诉35834人,较前五年分别增加8%和28%。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805件823人,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案件57件62人。其中,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大案786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73件),大案率由2002年的62.3%提高到2007年的97.6%,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要案250人(厅级干部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4亿元。
刘志伟从五个方面谈了五年工作的体会,一是做好新时期各项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二是推进检察改革,实现创新发展,必须坚持执法思想的与时俱进;三是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四是巩固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五是实现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六是确保检察事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管理科学化为重点,大力推进机制创新,不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和谐南京,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的发展;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立足创新求发展,进一步深化检察工作改革;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