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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从今天起,南京的买房人交纳物业维修资金,将由过去按房屋总价交纳改为按面积交纳,主城区的大部分居民将因此省下一笔“银子”。
根据建设部去年底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南京市3月初明确规定,从4月1日起新交纳物业维修资金的住宅一律按面积计算:带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120元交纳,不带电梯的按每平方米75元交纳,经济适用房按有无电梯分别为90元和50元。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即交付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而如果买房人没有交纳维修资金,而开发商却私自予以交付房产的话,最高可对开发商处以3万元的罚款。
现房销售合同今天启用
减少了面积误差、预售款监管、合同备案等内容
南京市房管部门昨天正式发布了《商品房现售合同》,从今天起全面启用,购买现房的人将不用再签订预售合同了。据悉,新合同取消了面积误差的约定以及预售款资金监管的条款,并在合同备案环节进行了调整。
目前,南京市的期房与现房销售时采用的均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这并不合理,而且也容易引起交易纠纷。记者了解到,即将推行的《商品房现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南京市符合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与预售合同相比,减少了面积误差、预售款监管、合同备案三方面内容。专业人士介绍说,由于现房本身就是已经竣工验收的房子,不存在面积误差,所以签订合同时可直接按实测面积计算,不需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此外,房子建成再卖,房管部门也不用担心购房人的资金被挪用,预售合同中的“预售款监管”一款也完全可以取消。再加上现房已办理过初始产权登记,买卖合同已不需要再次鉴证备案,购房人可直接到受理窗口交件办证。
据悉,房管部门昨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商品房现售合同》的正式文本,并从今天起全面启用,今后南京市销售的现房必须统一签订现售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