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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4月3日报道:
北京男取走6万多被判5年
2007年4月20日,北京人曾某在工商银行王府井支行禄米仓分理处ATM机上取款时,发现一男子取款后将储蓄卡遗落在机器内。他当场取款1000元,随后又持该卡到工行柜台提取现金4万元。7天后,曾某到此ATM机前,又捡拾到另一男子遗忘的储蓄卡,用同样的方法分11次提取现金2.2万元。曾某被抓获后,将冒领款全部退赔。去年11月8日,曾某被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珠海男取8千被判10个月
2006年12月29日,珠海市金湾区一制药厂工人姜某在工行自动取款机取钱时,拾到一遗忘在取款机的工行卡,遂将该卡的密码修改。2007年1月6日,姜某持卡提出3000元现金,余款5000多元全部转入自己的账户。2007年2月,姜某因涉嫌盗窃被逮捕。金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姜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部分赃款已经追回,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