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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代快报4月3日报道:
赵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诈骗罪
“从情节看构成诈骗罪!”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认为,盗窃罪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行为人采取了秘密的方式。赵晓原本并不是银行卡的主人,密码也并非他设置的,实际上,他是隐匿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冒用了他人的信息,骗取了ATM机的“信任”,达到了取款的目的,这完全符合诈骗罪的定性。
盗窃罪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杨龙辉律师认为,要界定到底是盗窃还是诈骗罪,关键看被取走的钱是谁的,也就是被侵犯的客体是谁。如果是银行的话,有可能构成盗窃和诈骗。但赵晓在取钱的时候,赵先生并没有主动处理自己的钱,是在一种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取走的,是一种秘密窃取的手段,所以,应该算作盗窃,而不是诈骗。
不是罪
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认为,赵晓的行为可能不构成任何罪名,因为他主观上并没有盗窃或者诈骗的故意。
王磊分析说,赵晓偶然发现了这张处于正常操作状态下的银行卡,也就是说,他根本不需要做任何技术动作,只要按下取款数额,就可以拿到钱款。
“之所以产生取款的举动,完全是出于主观上的趋利性,但并非恶意!”王磊说,这个过程跟在马路上捡到钱款是完全一样的概念,看到钱款在地上,在趋利性冲动下,将不属于自己的钱款暂时占为己有,符合不当得利的条件。综合来看,赵晓并不构成犯罪,只需要承担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即可。
据扬子晚报4月3日报道:
目前,不管是小曹本人、家人还是读者,最关注的就是小曹是否构成犯罪,将如何处置。警方很慎重,小曹在派出所算不算拘留?警方没有给出回答。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以及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两位律师认为,小曹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而且数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盗窃1000元以上就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他们也认为,卡主人因为马虎落下了自己的卡,客观上起到了诱人犯罪的作用,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目前,小曹的母亲已经把赃款全部交给了警方,这属于“亲属退赃”,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肯定会考虑这个情节的。此外,小曹的行为多属于临时起意,事先没有经过任何预谋,这个情节对小曹来说应该是比较有利的。以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小曹的主观恶性并不严重。
小曹昨天上午已主动到派出所接受了调查,这对于小曹而言意味着什么,在这个问题上,两位律师表现出了不同的观点。罗律师认为,一旦这个小伙子自首,并且积极退还赃款,那么检察机关可以不提起公诉,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很有可能仅被判处缓刑以下的刑罚。而饶奋斌律师则认为,即使出现自首情节,也并不必然导致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8万元的金额较大,小曹仍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