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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已经连续4年提出立法建议了,希望能尽快为脑死亡立法,这不仅仅意味着对医疗资源的节约,更意味着更多病人将获得器官移植供体,成为受益者。”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今天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长期以来,我国都把“心脏停止跳动”作为判定死亡的标准,作为著名心脏科医生,陈鑫一直希望改变这种状况。他连续4年带着一份“尽快进行脑死亡立法”的建议,来到北京参加全国“两会”,卫生部为此成立了专门的调研小组。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我国有望在下个月试行脑死亡,只要家属同意,并且经过第三方医疗机构认可,就可以宣布死亡。陈鑫对此很是欣慰:这是包括他在内许多医务工作者呼吁多年的结果。
陈鑫解释说,脑死亡指人脑受到不可逆的损伤,先于心跳呼吸停止而出现的死亡。随着当代医学科学的发展,一些已经出现生命衰竭症状的病人,仍然可以借助外力维持基本的呼吸和心跳。“全国各大医院,特别是重症监护室,都会有脑死亡的病人,消耗了大量的医疗资源。”脑死亡与植物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脑死亡是不可逆的,截至目前,国内外尚无抢救成功者。
据悉,脑死亡病人捐献的器官质量通常很高,可以有效缓解器官供体不足。我国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已达世界先进水平,但由于器官供体严重不足,全国每年100多万的患者,只有1%左右可获得供体进行正常手术治疗。以陈鑫所在的南京市第一医院心脏科为例,从2001年开始,每年有心脏移植需要的患者100例,但99%的人最后都因为没有心脏供体而无法救治。
“事实上,有关脑死亡的观念,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已经被广泛接受。”陈鑫介绍,我国某知名门户网站日前开展了一项调查,同意“脑死亡就是死亡”观点的比例超过61%。
“脑死亡并不是病人不能醒来这么简单,脑死亡判定一定会非常慎重,”陈鑫建议,具体判定应分临床和实验室两部分,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才可以判定,由神经科医师、急诊科医师或者ICU医师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具有判定脑死亡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做出判定。2位医师判定后12至24小时,应由另2位医师再次复核。
陈鑫建议,在没有立法的现阶段,可以实施“心死亡”和“脑死亡”双轨制,两种方案由患者生前自由选择,并由其亲属书立“知情同意”。试行期间,可对脑死亡之尸体不进行传统的仪式性抢救,暂不用于器官移植,使脑死亡尽快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