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公民遭受人身损害获得赔偿,其标准依据受害人户口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计算。对此,来自湖南的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呼吁,应取消“同命不同价”的赔偿标准,建立统一完善的赔偿制度。
秦希燕算了一笔账:2006年,湖南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为10504.67元,农村居民纯收入为3389.81元,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获得的赔偿额少15万多元。秦希燕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包括公民在遭受人身伤害时,获得的赔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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