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不想再与职工续签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高级经济师杨永琦就一些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职工无过错
企业不续签合同要赔偿
杨永琦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了,但是如果职工没有犯过错,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就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是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单是基本工资,应包括一个月所有的现金收入)。而如果是职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那么依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这笔经济补偿金。
职工有权参与修改
“霸王规章制度”
据悉,这次《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霸王规章制度”形成了制约。“前不久有一位女员工反映,她所在的公司规定进公司两年内不许生孩子,否则按开除处理。这样的霸王规章制度将来将被改变。”杨永琦说,《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如何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从而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经职代会全体职工讨论,提出修改方案或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