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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0日至8月20日,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11543件群众意见;26个省区市和15个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47个中央有关部门等也提出不少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中央有关部门和法学专家的意见。 此前,已有11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它们分别是:1954年宪法、1982年宪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行政诉讼法、集会游行示威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和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