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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7月2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听取了关于《自治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吉汉·哈克莫夫作的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2007年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作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视察自治区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买买提·热介甫作的关于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汝鹄、海里且姆·斯拉木、达列力汗·马米汗、买买提明·扎克尔、马建国、阿山拜克·吐尔地、杜秦瑞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自治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报乌鲁木齐7月23日讯记者冯瑾报道:7月23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
据了解,历经4次审议、与每位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为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自治区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