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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
“黑名单”制度在这里诞生浙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五年间亮点频频 5月14日,浙江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钱中贤向社会首次通报了2002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记者发现,浙江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硕果丰,亮点多,不少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预防法制化省预防条例实施,4市12县出台预防规范性文件 2002年初,浙江省检察院开始建立预防专门机构以来,就一直致力于推动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制化进程。从2002年2月28日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浙江省第一部《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到2006年3月20日温岭市实施《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决议》的五年间,全省共有4个市、12个县(市、区)先后制定、颁布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决议、决定和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法制化奠定了基础。于今年3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则标志着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五大百亿”工程完成投资3140亿元,仅有8人犯罪 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浙能兰溪电厂、沪杭甬高速公路拓宽工程,这些不仅都是浙江省典型的“五大百亿”工程,而且个个都是“工程建设好,干部作风好”。 “五大百亿”工程是2003年至2007年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共有60个项目,投资总额4281亿元。为保证工程建设不出现腐败现象,近三年来,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已先后在33个项目中开展了预防工作,通过对市场准入、资金流转、投资项目等实施监督,将工程重点环节作为预防的重点,帮助有关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违法违纪管理办法》、《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迄今为止,33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140亿元,职务犯罪仅有8人,占同时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1.4%。 制度创新首创“黑名单”查询制度,2006年在全国推广 如果说伴随重大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被动的“堵”的方法,那么,通过制度创新遏制犯罪,无疑就是一种主动的“疏”的策略。“黑名单”查询制度就是这样一种手段。 2002年初,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针对建筑领域贿赂犯罪猖獗的现状,在全国率先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利用行贿人的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再次参与工程建设的办法,来遏制行贿的势头。两年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决定在浙江、江苏、重庆、四川、广西五个省份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 2006年1月1日起,“黑名单”查询制度被推广到全国。这时,浙江省检察机关又走在了前列,建立了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政府采购五大领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库。一年来,对外受理查询1445次,其中,被查询单位11745个,被查询个人12490个,查询后被处置的单位和个人11人,均被相关主管单位作出取消个人招投标资格、在管理及业绩栏目予以适当降分的处理。 检察建议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一条检察建议,催生了六项管理制度的出台,这发生在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该院在查办杭州市电力局财务处原会计仇纪原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时,发现该局在管理上存在问题,遂发出检察建议,引发了《杭州市电力局结算管理办法》等六项管理制度的出台。五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2184件,其中有20件分别被评为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一批具有针对性的堵漏防范制度、措施在发案单位建立完善。 与检察建议一样,撰写分析报告也是浙江省检察机关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的一项措施。五年来,《全省28名土管局长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贪污贿赂案件剖析》等110余篇案件剖析报告,引起了省、市党委、政府的重视,引发了发案单位主管部门的整改行动。《杭州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对策研究》等21篇剖析材料被高检院作为优秀剖析材料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