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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那是2004年,整整六年多啊,我终于接到了最高法院的信:中国银行南通分行申请执行华南某航空公司一案,经本院复查后,做出了恢复对本案执行的处理意见,并已函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大学教授沈启鹏回忆。这封信来之不易:这是南通市两届20位全国人大代表6年多来不懈监督的结果,意味着本息共5600多万的国有资产终于有望追回了!
事情缘起1992年。华南某航空公司向南通中行贷款人民币4000万。但是到期后,航空公司没有还钱。1995年,南通中行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高院一审判决航空公司败诉。航空公司上诉最高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航空公司没有履行协议。在省高院依法强制执行过程中横生变数:航空公司改制,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不再承担债务,1998年12月至2000年8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连续4次函令江苏省高院停止执行。
本息5600多万!这笔国有资产难道就要这么损失?1999年,南通的全国人大代表在视察中了解到了此事。强烈的责任感让当时还是九届代表的沈启鹏等人大代表决定:一定要履行职责,监督此案!
这是一次艰苦的监督。沈启鹏并不想渲染中间的来来回回,他只是对本报记者一次次地感慨:“6年多,终于给它翻过来了!”
代表们的监督决心也得到了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和江苏省高院的大力支持。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特地为此案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请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省人大常委会就一个具体的案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书面报告!”沈启鹏回忆。终于,代表们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应有的结果。
“我是人大代表,人民把监督的权利委托给了我,这样的事不能坐视。”身为美术教授的沈启鹏感慨颇深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