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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扬子晚报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 昨日,记者了解到,“带头大哥”王秀杰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此案自18日移交检方后,检方牺牲休息时间抓紧办案,在七天内做出了批捕的决定,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案件的过程中,提出了五项需警方补充侦查的内容,其中包括“带头大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
“带头大哥”昨被逮捕
“带头大哥777”因其开放的博客点击数超过3000万次,因而号称“中国第一博”。
其在自己博客上自称叫王晓,1972年出生于长春市,中专毕业后在一个月刊任职;1992年去上海,进入万国证券,先后做过大户管理员、操作员、分析师、操盘手和主操盘手等。
警方现已查明,“带头大哥777”真名为王秀杰,并非如他所称出自高级干部家庭。他自今年2月以来,开始在网上设群传授股票经验,因其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为“散户的保护神”。因此许多人通过缴费方式申请加入了“带头大哥777”的QQ群。股民缴费最少的每人每年3000元,最多的竟达3万多元。经查明,“带头大哥777”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绍多为不实之词。
7月初,王秀杰被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刑事拘留。长春市人民检察院24日正式对王秀杰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此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数额巨大。
律师:判决将成判罚尺度标本
尽管监管部门对带头大哥777采取了法律行动,但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兼具私人性与公共性的博客中传播股市投资资讯,监管部门如何有效监管仍是一个待解的难题,毕竟带头大哥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次法律的判决将会为类似的案件提供一个蓝本,从中大家可以知道政府对这类事件的处罚尺度是什么。”长春市正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显达说。
王显达认为,博客一方面是属于个人的私人空间,但它又是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博主的观点可以影响到观看博客的人,明星的博客可以起到明星发言人的作用公布独家信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博客点击率能很高,能够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炒股博客更是如此,博主希望自己的观点能影响到他人投资判断,尽管不是为了实际的经济效益,但却起到了炫耀的目的,在客观上起到了“带头”影响别人投资行为的效果。
“一旦有些人发现这种效果后就会加以利用并进行牟利也就构成了非法经营,但主要还是在取证上比较困难,证据要足以说明博客具有明确的盈利指向。”王显达认为法院对证据的理解是案件的关键所在。
受害股民:还不能直接起诉
王显达表示,检察机关如果做出了批捕的决定,那么受害股民应该尽早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应的受害证据,股民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不会直接受理受害者的起诉的,而应是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交费股民相对而言比较容易获得赔偿,但听信虚假信息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获得赔偿。”王显达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