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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未来5年,我市将重点对“三区两县”实施环保考核。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南京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安排1.5亿元环保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三区两县”即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补助和全市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等。
“三区两县”是我市环保工作的薄弱区域,“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重点投入的方式,提升该区域的环保水平。《意见》要求,“十一五”期间,“三区两县”要重点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并确保实际投入运营,同时,要加快建设可以使用10年以上、达到建设部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二级以上标准的卫生填埋场,并确保投入使用。
对此,市财政将每年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对“三区两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定额补助与按量计补两种方式补助。对政策出台前已经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适当给予定额补助;对新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每新增1000吨日处理能力并实际投入使用的补助20万元标准计补。
另外,为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项目配套资金到位且开工建设的,市财政局可以预付30%补助资金。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组织检查合格后,由市财政局通过区县财政局将另外的70%补助资金拨补到位。对建成库容量50万吨以上、可以使用10年以上、达到建设部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二级以上卫生填埋场的区县,市财政局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意见》还明确了未来5年我市环境保护方面的目标任务:到2007年底,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标达到全面小康社会标准。到2009年底,全市主要环境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众的生态意识与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健全。与“十五”期末相比,“十一五”期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9.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降低17.2%,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5%以上。到“十一五”末,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40万吨以上,城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郊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