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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从湖北来南京打工的小工头汪胜利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受伤身亡,厂家老板却拿出“生死协议”,声称出了事故都由汪胜利自己承担,他们不赔也没钱赔。经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启动非诉讼法律援助,经过三天多回合的拉锯式调解,汪胜利的家属拿到24.5万元赔偿款。
今年3月2日下午5时左右,南京江宁区麒麟铺社区发生一起意外事件,带着老乡在此打工的小工头汪胜利,作业时被倒下的屋架砸倒昏迷,汪胜利的亲属情绪激动。接报后,街道安监站、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司法所所长鲍友江敦促亲属们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并要求厂方先垫付抢救费。当晚,汪胜利因伤势过重死亡,家属们在医院又一次围住厂方的胡老板,事态一触即发,经近一个小时的耐心解释,家属的情绪才稳定下来。考虑到汪胜利家庭经济困难,又是大老远从湖北利川来南京打工,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现场为他家属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手续。
3月3日上午,司法所长鲍友江再次赶到事发现场,对工地隶属厂方的几位投资者进行法律宣传。几位投资者表示:汪胜利是小包工头,我们是有协议的,出了事故由他自己承担。他们投资都不容易,赔偿少说也要20万上下,他们没有钱赔。交谈过程中,鲍所长获悉相关部门对此事故认定为工伤,于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几个投资人讲解“出了事故概不负责是无效的生死条款”,厂方这才表示愿意承担事故的责任。
3月4日上午,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轮调解,中午时分初步就工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达成一致意见。这时,一个特别情况摆在了大家的面前,由于汪胜利结婚不久,妻子是否怀孕还是个未知数,如果汪妻怀有身孕,那么今后子女的抚养也是调解要考虑的环节。此外,双方对精神抚慰金也没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汪胜利新婚及一些不确定因素,双方约定下午继续调解,并请汪胜利的妻子去检测是否怀孕,但悲痛欲绝的汪妻没有答应,当天下午的调解陷入僵局。司法所做了很多工作,厂方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答应除补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外,单独补偿汪妻9000元作为她失去丈夫的安慰,同时还支付死者家属回湖北老家的路费,赔偿总额达到24.5万余元。眼看善后事宜解决妥当,正当双方准备签署调解协议时,死者家属又想到还有一笔钱要花,提出殡仪馆的费用应由厂方负责,厂方对此产生抵触情绪。为了不让两天来的努力前功尽弃,鲍友江又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促使双方于当晚达成调解协议。3月5日上午,厂方将首付款4.5万元交给汪胜利家属,下午火化后付清了赔偿余额,此时距事发仅三天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