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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记者昨从玄武区法院获悉,在本月的全市法院执行攻坚月,一家银行被法院裁定处罚3万元,原因是银行工作人员不仅未按法院要求冻结一“老赖”的存款,反而向其通风报信,使其将存款偷偷转移。
本月1日,玄武区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获悉,被执行人在苏北一家银行的个人账户上有存款30万元。法院随即向这家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这笔存款。但银行接到法院通知后,不但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反而打电话通知被执行人,使其偷偷取走了该款。 当天,法院依据有关规定,对这家银行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银行不服,向南京市中级法院申诉。市中院经审查驳回银行的申诉请求,维持玄武区法院的这项罚款决定。
“苏北这家银行是法律意义上的协助执行义务人,至今,像这家银行拒绝协助法院执行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且九成以上是外地单位。”玄武区法院副院长郭强说,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些单位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事实上已成为滋生“老赖”的一块土壤,对于法律的权威性是一种挑衅。
郭强进一步介绍说,安徽某汽车修配厂职工仇某,去年8月因欠钱不还,被南京的债权人告上玄武区法院,并由法院判令仇某还债。面对生效的判决,仇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得知仇某在单位有稳定收入,即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每月划拨工资。但仇某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划拨。前天,法院再次向仇某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对该单位作出罚款8000元的决定。
据悉,本月执行攻坚战役开始以来,在玄武区法院已有81件案件被执结到位。慑于执行威力,70%的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都已主动履行义务,另有10家单位因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受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