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我老婆跟别人结婚了!”董先生最近致电晨报法援求助。董先生口中所称的妻子,其实是其同居女友,他们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如今,女友成了别人妻子,董先生心里总也抹不直,他准备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然而,精神损害赔偿并非像许多人想像的那么简单,本周法援将为读者一一剖析。
美容不成毁了容后果严重可精神索赔
每当提起美容之事,胡小姐都心有余悸,这主要缘于去年一次糟糕的美容经历。胡小姐打进晨报法援热线反映,她在去年3月份的时候,经不住一家美容院工作人员的游说,办理了该美容院一张价值两千余元的美容年卡。一年做下来,胡小姐发现不仅钱白花了,人也遭了罪。美容带来的副作用便是,胡小姐的脸上留下了许多明显的红痘和斑点,采用各种方法都消不掉。“我能不能向美容院索赔精神损失费?”胡小姐询问。
法援解读如果胡小姐的面部创伤确实是因为美容院治疗产生的后果,胡小姐可以索赔已经花去的各项费用。如果后果严重的话,可以索赔精神损失。
同居女友嫁给他人精神损失没有依据
董先生和女友一起生活了12年,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平日里他们都是以夫妻相称。据董先生介绍,妻子身体上有残疾,腿脚不是很方便,这么多年来他承担起了所有作为丈夫的责任,从来没有打骂过妻子。“所有邻居都可以给我作证的。”董先生说,他曾经开了一家摩配店,但是为了照顾妻子,他后来把这家店也关闭了。让董先生愤懑的是,后来女友竟在其父亲的唆使下,与别人结婚了。董先生多年来为其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他在半年前曾找到晨报法援,准备向女方索赔精神损害赔偿。
法援解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先生和女方并未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已婚夫妇索赔精神损失的话,也要满足多个条件。像董先生与女方这种同居关系,索赔精神损失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不过,董先生可与对方协商获得适当的补偿。
得罪了同事被人网上谩骂侮辱
朱小姐是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半月前曾经因为工作问题和一位员工吵得很厉害。本以为这件事情就此过去了,没想到日前朱小姐上网浏览公司内部论坛的时候,发现这名员工发帖大骂朱小姐,其中充满了污秽的字眼,甚至侮辱朱小姐以前是个坐台的。朱小姐对此难以忍受,于是找到了对方要求赔礼道歉,可是对方不仅不道歉,反而坚称自己有言论自由,别人管不着。“我如果打官司的话,能不能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
法援解读朱小姐完全可以要求该同事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读报学法
符合这些情形才赔精神损失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