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小张3个月前在打工地点附近的私人通信器材店里看中了一款全新的手机,但价格对他来说也不便宜,要一千多元。
在同店主讨价还价时,看出他心思的店主悄悄告诉他说:“只要同意不要手机的完整包装盒,并在发票上注明是‘二手机’,那么你就能以现在标价的一半价格买到这款新机。”
小张听了喜不自禁,没想到天上掉馅饼砸到自己头上,“这样的便宜岂能不捡。”他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可好景不长,才3个月这款所谓的“全新”手机就出现了黑屏、按键失灵等问题。他赶紧将手机送到小店维修,被告知可以修好但要花钱。“手机不是一年内保修的吗?”当他这样问店主时,店主却翻了脸,无论如何也不承认当初卖给他的是新机:你这款手机是“二手机”,保修期很短,现在保修期已经过了,当然要花钱修,这不“二手机”几个字写得清清楚楚,新机会这么便宜吗。小张这才明白自己上了当,当时以为占了便宜,却不想掉进了对方早已挖好的陷阱里。
万般无奈下,他向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因为发票上白纸黑字写了“二手机”,没有其他证据可证实小张的说法,经过工作人员多次的调解商议,对方最终同意免费为其修理该手机一次,但下次维修还是要收费。
“以旧换新”要当心
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消费投诉虽然勉强算是解决了,在家电、手机类的投诉中他们发现不少不法商家都喜欢在“新旧”概念上做文章,他们总结出了几大特点,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多个心眼:
一是篡改词意。宣称“以旧换新”活动,但其中更换的产品,只涉及商品外观及部分部件等,或是更换的产品较原产品是“新型号”产品,但却不是全新产品;
二是虚假宣传,实则“以旧换旧”。宣传时含糊其辞,利用消费者语言及专业知识不足的弱点,表面宣称消费者可拿旧手机折价换取具有“三包”的全新手机,实则拿翻新机冒充三包全新手机。在被发现后,仍会以语言交流障碍、虚假开具二手手机销售单据等为由拒绝承认;
三是附加苛刻交易条件。对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经营者会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降低“三包”期限,以减轻或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责任。根据他们的了解,商家往往会将更换的旧产品再次出售给中间商,这些产品很有可能被拆解或翻新再次流入市场。
为此,面对商家推出的“以旧换新”等活动和商家口头上的承诺,可以要求经营者在交易时,将其中重要部分背书在交易凭证上,并要求经营者注明所更换商品的新旧程度和三包期限,以备解决纠纷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