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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南京一名女子,通过婚介中心认识了一名离异的公务员,觉得对方条件不错,就假借结婚的名义,向对方索要钱财买房买车。钱财得手后,又以种种理由拒婚。近日,江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此事,判定该女子即退还相关财物。
据该公务员许强介绍,他今年42岁,之前结过一次婚,还有个小孩,但30多岁时,他患上了癌症,前妻怕被他拖累,主动和他离婚了,还把孩子留给了他。之后,他边带病工作,边照看小孩。由于自己的坚强,癌症病情有所好转,他考虑到孩子需要母爱,就有了再婚的念头。于是,他找到了一家婚介所,打起了征婚广告。
广告刊登后不久,一名江宁女子田婷见他是名公务员,就主动和他联系。双方见面后,田婷就表露自己对许强有好感,许强因为觉得自己长得比较“寒碜”,对方一点不嫌弃自己,就主动接受对方的爱意。很快两人谈起恋爱,并过上了同居生活。
两人同居一个星期后,田婷表示要和许强结婚,但不想委屈自己,提出要首饰等嫁妆,许强爽快地答应了,次日就陪田婷逛街,花了近3万元给田婷买了钻戒、项链、手镯和新婚衣裳,还帮田婷找了份清闲的工作。随后,田婷见许强好说话,又假借母亲购房缺钱需要帮助向他索要钱财,许强见马上就要成为一家人,田婷又是独女,房子早晚还是要过户给自己的,就拿自己的房子到银行做了21万元抵押贷款。
贷款到手后,许强立即将156000元给田婷交了她母亲的购房款。许强原以为这样双方就可以成婚了,但田婷并没这么想,以生活区配套公交不便为由,再次要走8万元。令许强想不到的是,田婷买了辆轿车回到娘家,不愿意再和他共同生活了。
之后,许强多次找到田婷谈两人的婚事,但田婷或者以种种理由避而不见,或者称双方性格不合,要和许强分手。双方交往3个月,田婷就拿走了这么多财物,还断然要分手,许强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立即到下关公安分局控告田婷诈骗,但下关公安分局经审查认定田婷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很快做出了不予立案的通知。无奈,许强只好找田婷协商,要求田婷退还钱物,但次次遭到拒绝。因银行催促还款,许强偿还了8000多元抵押贷款后,觉得生活有压力,不得不诉至法院,请求田婷归还钱物。
江宁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公开开庭审理,田婷辩称,在她与许强同居期间,确实收到了许强赠送的首饰和巨额钱财,但这些款物都是许强为了向她表示感情而自愿赠送的,不应当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婷在与许强交往期间,借与许强建立婚姻关系而向许强索要财物,且索取的财物数额较大,同时在索取财物目的实现后便与许强断绝来往,田婷这种借婚姻关系索要财物的行为为我国婚姻法所禁止,双方交往仅3个月,故田婷应该返还所索取的财物,但许强为田婷购车的8万元钱,许强无法出示相关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田婷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许强人民币156000元和相关首饰。(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