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日前,经秦淮区法院调解,淮安一位古稀老人手持上世纪50年代的保证金收款书,向本市三新服务大楼讨回了半世纪前的“大米债”。 位于中华路的三新池浴室创建于1917年,曾经是本市最大沐浴企业。1951年,南京市民张刚以34担大米作保,承包了其中一个浴池。根据约定,张刚可逐年取走保证金直到承包结束。 1952年和1953年,张刚分两次从三新池领走了6担大米。但不久,张刚举家搬迁到淮安农村。对自己还押在三新池的28担大米,张刚一直没时间去处理。 一晃半个世纪过去了,张刚早已去世,他儿子张加民也已到了古稀之年。去年3月,张加民意外发现当年父亲保留的“浴堂业保证金收款书”。在亲戚指点下,张加民从淮安来到南京找到了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中心当天就指派秦淮区法苑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安静代理此案。 王安静受理后,在工商局查出原先的三新池现已改制成南京三新服务大楼。但三新服务大楼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改制时,他们已对所有债务进行清算,并没有发现关于张刚保证金的记录,因此他们不同意退还张加民任何费用。 去年11月,王安静代理张加民将三新服务大楼告上秦淮区法院,要求按照现在的市价1.2元/斤,退还张加民未领的20.93担大米,即4500元。 但案子诉到法院后,张加民又遇到了新的问题。从1951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50多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20年诉讼时效,张加民的案子早已过了诉讼时效。 主审此案的法官陶宁告诉记者,根据民事诉讼法,此案理应驳回。但考虑到已70多岁的张加民为了这个案子从淮安来回南京好几次,非常不容易。为此,陶宁多次找到三新服务大楼协调,希望他们接受调解。在多次谈话后,三新服务大楼同意酌情给付张加民一定补偿。 日前,在法院主持下,张加民与三新服务大楼达成调解协议,三新服务大楼一次性给付张加民2000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文中当事人名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