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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是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和解———和解地点不是司法机关的办公室,而是在受害人的墓碑前。肇事司机带着鲜花,真诚地向被害者跪拜以示歉意。受害者的家属当场落泪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日前,这起特殊的刑事和解,在雨花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协调下,在城南某墓园进行。
“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去年底的一天,肇事司机姜某,在驾驶货车通过路口时,因疏于观察,将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撞死。案发后,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姜某所在单位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了30余万元作为赔偿。
但金钱并未减轻受害人家属的悲痛,他们要求追究肇事司机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说:“肇事司机至今没有露面,他为什么不向我们道歉?”
“我不敢去见他,也没有脸去见他……”肇事司机姜某这样解释自己为什么一直不露面,他说,其实他自己已经在心里向被害者说了无数次“对不起”。
“作为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肇事司机已经做出赔偿,如坚持将其送上法庭,两家今后很可能会结成世仇。”办案检察官说,得知这个情况,他们决定在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和解。
和解的地点,检察官决定放在受害人墓前进行。“让肇事司机在这里真诚道歉,更容易被受害人家属接受。”
日前,肇事司机姜某捧着一大束菊花来到城南某墓园。一到受害者的墓前,姜某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一边流着眼泪一边自责地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你……”
姜某还说,他真心实意地希望以这样的方式,请求获得受害人家属的原谅。
看到姜某真诚悔过,受害者家属当即表示,既然姜某已经以这样的方式道歉,就是对逝者最大的慰藉。他们表示:对肇事司机予以谅解,并不再要求司法机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事后,检方根据有关法律,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姜某的决定。
“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但有效防止了两家人可能结成的世仇,也给肇事司机重新做人提供了机会。”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宁生认为,在双方达成和解的前提下,对轻微刑案进行和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