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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日前,下关区法院处理了一起员工依据支付令讨工资案,40余名员工的拖欠工资被全部讨回。据悉,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市法院受理的依据支付令讨工资案中首起结案案件。
去年秋天,南京一家工贸公司因经营水果生意,欠下外地果农一批货款,多次催要未给后,被告到下关区法院。
案件审理期间,双方经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但还款期到后,这家工贸公司也没给钱。无奈,果农们又赶来南京,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官根据查找的线索,冻结了该公司的一笔应收款。没想到该公司以此为由,唆使40多名员工找到法院,说法院冻结了公司的这笔钱,才使他们拿不到工资的。法官发现,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这家工贸公司拖欠的员工工资,员工们可直接申请支付令讨回,无须经过常规的诉讼程序。40多名员工听了法官解释后,随即办理了相关手续。
受理这批员工的申请后,法院立即通知被申请单位———工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庭,但遭到拒绝。
为让申请人尽快拿到工资,法官当即上门送达支付令。日前,这家工贸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拖欠员工的8.5万元工资送到法院。次日,这笔钱被发放到40多名员工手中。
据介绍,支付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应用于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案件,但必须符合三项条件,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