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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不久前,晨报报道了《摔断一颗牙索赔13万》的案例。近日,该案判决结果出来了。获赔的数目让原告大跌眼镜:1976元,这些钱还不足以支付他该付的案件受理费:2958元。之所以要付高额的受理费,就是因为他开出的索赔数目太高了。
[案件回放]
放学跌跌断牙要求赔到女孩83岁
去年9月27日下午,南京白下区一所小学放学了。一名班主任老师带着—队同学,手拉手排队走出学校,这支队伍中就有牵着手的林琳和男生陈康俊。据林琳事后说,行走过程中,陈康俊要弄书包背后的拉杆,两人—起弄着就走到了队伍的最后。眼看掉队了,陈康俊就拉着书包往前跑,林琳也跑起来,可没跑几步就摔倒了。这一跤跌得她一脸的血,经校医检查,门牙被跌断了。
林琳的父母认为,是陈康俊的书包导致林琳摔倒,陈康俊的父母和学校都应该承担责任。由于交涉无果,林琳的父母就将陈康俊的家长和学校—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万多元。
陈康俊的父母和学校都对林琳父母提出的索赔数额感到无法理解。林琳的父母详细讲述了计算方法:“根据医院的诊断,林琳现在的年龄还太小,不能给牙齿做定型修复,必须等到18岁以后。18岁以后,—颗牙的定型修复断齿,按每次修复使用10年的寿命,按照女性平均寿命83岁计算,需要修复治疗7次。所有费用加起来近10万。再加3万元精神损失费,共计13万。”
[法院判决]
不支持如此高的索赔
尽管林琳的父母说得振振有词。但是法官对此却并不支持。白下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后续必须发生的医疗费,原告主张102279.63元,尚未实际发生,原告可待该费用实际发生后再行起诉,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本院不予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主张30000元,考虑原告伤情及双方过错,本院酌定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000元。因此,法院裁定两被告共计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976.5元。
而对陈康俊的父母和学校各自承担的责任,法院认为,原告在奔跑中未能注意并避让自己前方的书包,有一定过错。老师在队列的前面没有照顾到后面同学的行走安全,老师存在失职。因此,法院判决陈康俊的父母适当赔偿林琳各项损失,学校也要适当赔偿林琳损失。
[深刻教训]
案件受理费比赔偿还多
尽管林琳胜诉了,拿到了得的赔偿,但是林琳的父母却很不满意。因为,在这个案子中,案件受理费2997元,他们要承担2958元,而陈康俊的父母仅需承担4元,学校承担35元。为了支付案件受理费,他们自己还要再掏出1000多元来。
为什么赢了官司却赔了钱?法官向记者详细解释了案件受理费的构成:根据规定,当标的在10万到20万之间时,案件受理费为标的0.02+300。这个案子的案件受理费根据13万来算的话就是2997元。其中,去掉被告应该承担的39元,其他的费用都要原告来承担。法官说通过这个案子也告诉大家千个道理,漫天要价的索赔是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