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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10年前抢劫40元,10年后领刑7年,法律给法盲刘小树好好上了一课。
刘小树是安徽庐江农民,文盲。1997年,时年27岁的刘小树和老乡臧华一起去马鞍山玩,两个小伙子不亦乐乎,可不久他们就发现兜里已没有几个钱了。刘小树最惨,随身只剩5块钱,所以三餐的费用都需要臧华来接济。这时,二人不约而同有了搞零花钱的想法,自然一拍即合。他们在马鞍山当地偷了两辆自行车,一路骑到了南京。1997年3月21日零时许,二人在南京纬七路段搭乘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让的哥开往江北方向。当车行至浦珠中路浦厂南苑小区外路段时,刘小树突然掏出一把刀架在了的哥脖子上,强行逼其停车,的哥只好照办。二人抢走的哥的一只黑色腰包,里面有人民币40元以及驾驶证等物品。逃离现场后,臧华在逃跑途中被抓获,被判8年有期徒刑。而刘小树则在外潜逃,直到2007年6月19日他在老家庐江露了面,才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据了解,这10年来,刘小树一直在外打工。尽管他也获悉同伙臧华判刑一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位大字不识一个的法盲农民渐渐淡忘了当年那个犯事的深夜,自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直到今年被抓后方才知道“很严重”、“很后悔”。近日。浦口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刘小树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犯罪行为发生在1997年颁布的刑法施行以前,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应按其犯罪行为时的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刘小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丈中当事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