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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一套37.6平方米的私房居然被等分成了三份,冒出了三个不同产权人的房产证,房主周女士名下只剩下了三分之一的建筑面积!周女士从南京市房产档案馆查询档案发现,其他两个产权人居然是在5年前的同一天从她名下买走的产权,而且都有房地产买卖契约备案!而周女士根本不知道契约上她的名字是谁签,而她的身份证号码显然是捏造的。
花钱买了一套私房
周美容女士是南京人。为让儿子上学方便,她在南京市秦淮区珍巷里1号购买了一套两间私房(平房)。原房主这套房子的建筑面积是37.6平方米。记者在周美容女士从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调取的原房主向房管局提交的《南京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上明确写明,房屋座落秦淮区中华门街道西街珍巷里1号,丘号384202-1,占地面积为37.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7.6平方米。
这房子即将被拆迁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秦淮区中华门街道西街珍巷里1号。记者发现,这是两间平房,与平时我们在见到的农村平房没有多大差别。而周围有些房屋已经开始了拆迁。据附近居民介绍,这里已经列入了中华门长途汽车站扩建区域的拆迁红线范围。
而附近的邻居也向记者介绍,这两间房子原来是张刘氏建造的,后来也确实是周美容从原来的房主张刘氏手中买来的。之后,一直是周美容家居住在这里。从来没有人再翻建过。
房屋产权证面积突然缩水
周女士说,她从张刘氏手中买到房子后,就到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而房管局发给周女士的房屋产权证(丘号384202-1)上建筑面积也是37.6平方米。记者见到了周女士从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调取的这个房产证的影印资料,上面确实是37.6平方米。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前是做生意的,平时都常在外地。很少时间会呆在南京。后来,房管局又换发新版的房产证,而当时她不在南京,房管局换发的新证也由她妹妹代收。她也没有在意。
前不久,听说这里要被拆迁了,她找到了那个房产证。她突然发现,原来房产证上明明写着37.6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她买的房子也是这个面积。但是这个在新证上变成了12.56平方米。
一套房子冒出了三个产权证
周美容女士当时就觉得奇怪,,于是在2007年11月14日,她来到南京市房产档案馆,查询有关这个房屋的资料。结果,她发现,她这套房子居然被平分成了三个产权,每份产权的建筑面积都是12.56平方米。除了她本人以外,还有两个产权人。而这两个产权人,一个名叫徐志霞,一个名叫应育兵。这两人她连认识都不认识,也没有听说过。
她发现,在档案资料里面,这两个人取得产权的形式相同,都是通过买卖取得的。而让周美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资料显示,这两人居然都是从她手中买走的产权。
两份伪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周美容发现,在档案中,有这两人签署的《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其中,应育兵和徐志霞分别签发了一份。这两份申请书上面写明,转让人是周美容,受让人分别是应育兵和徐志霞。而周美容的身份证号码写得模糊不清,虽然是旧版身份证号码,但是其最后一位数字居然是3。按照身份证号码的编号规则,女性的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偶数,男性的才是奇数。这明显是一个假的号码。
而与这两个申请书附在一起的还各有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这两份契约上都写明立契约人卖方是周美容,卖方分别为应育兵和徐志霞。契约上写的周美容的身份号码同样模糊不清,后面位数也是"3",也是假号码。
周美容发现,这上面无论是申请书还是买卖契约上,有关她的签字都是别人冒名签上去的。而这两个契约的签署时间居然同是2002年11月1日。这两份《房地产买卖契约》上同样加盖着"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交易过户登记专用章"。
蹊跷产权人从未要过房子
周美容说,她发现,这两个产权人上的房地产登记丘号分别为384202-2和384202-3。而她这套房屋总共只有两间平房,怎么会冒出三个产权证呢。这在实际上也没有办法分啊。
周美容告诉记者,这三个产权证不是共有产权,而是分别独立的三个产权证书。难不成,这两个所谓的产权人如果找到她,她还要在一间房子中划出一块地方给别人使用?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而且,如果说这两个产权人真的都有这套房子的三分之一产权,按照道理,应该早就过来找她要求分割房子了。但这么多年来,这两人从来没有过来找她要过房子。
如果这两个产权证是真的,她倒是免费占用着别人的房子了。周女士说到这里,有点哭笑不得。
前天,记者看到了周美容提供的从档案馆调取到的这些资料。事实确如周女士所说。记者发现,这两份契约上关于房屋的座落居然都写着"雨花区",后来才涂改成了"秦淮区"。记者拨通了其中一份契约上留下的徐志霞的电话号码,结果这是一个私人号码,对方称从来没有听说过徐志霞这个人;拨通另外一个契约上留下的应育兵的电话号码,对方是一个单位,也称从没有听说过应育兵这个人。
房管局:房主只能提起诉讼
周女士告诉记者,出现这个问题后,她找过房产局进行交涉,但是对方说,有关她这个房屋的相关资料已经全部转给了拆迁办,他们现在无法给出处理结果。后来,负责她这个房子拆迁的一个单位通过中间人找到她,希望她不要再就产权证的问题投诉了。他们可以按照她原来的房屋面积给她拆迁补偿。但是周女士没有同意。
前天下午,记者陪同周女士来到南京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咨询。工作人员查看了她的资料,又进去向领导进行了汇报。不久,她出来告诉周女士说,对出现这样的问题,她也感觉非常奇怪,但无法解答。而即使其中有问题,房产局也是不能主动改变的。周女士可以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以后,房管局可以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将另外两个产权证注销,那时才可以周女士的房屋产权面积恢复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