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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记者昨从市检察院获悉,有的上了“行贿黑名单”的公司,通过注册新公司的方式,“摇身一变”照样开展起原来的业务。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林志梅介绍,前不久,检方就3家因行贿被列入“黑名单”的公司进行回访后发现,它们大多未受到“黑名单”的影响。其中两家又成立了新的公司,而原公司的法人代表,也变成了新公司的法人代表。新公司照样开展与原公司同性质的经营活动。这两家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人还告诉检察官,“改头换面”的公司生意做得“挺红火”,不但承担了原来公司的全部业务,而且不受任何限制地进入本行业的市场竞争。
针对这一情况,市检察院提出,今后将加大监督力度,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对一些有单位行贿记录,为了规避打击,改头换面,使原企业名存实亡,既不参加年检,也不申请注销的企业,建议当地工商部门及时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其参与一定范围市场竞争的主体资格。此外,市检察院今后将对一些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建立行贿犯罪嫌疑人预警机制,而不是等法院判决后再来建立“行贿黑名单”。
记者还获悉,在如何探索完善“行贿黑名单”震慑制度的同时,南京检察机关也在探索“行贿黑名单录入、删除制”,旨在让上了“行贿黑名单”的单位,并非都被判“死刑”。林志梅说,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将考虑对一些被列入“行贿黑名单”后,确实经过整改表现良好的单位,以及一些曾犯有单位行贿罪的企业,因法人代表变更,而此人又无不良行为的,酌情考虑将企业从“行贿黑名单”中删除,让它们今后有同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