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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成成如今跟着爸爸和继母生活,下周他就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了。 像他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对钱只有一个初步概念,而成成身上却背着600元的债务。 600元债务不算多,比这笔债务更沉重地压在孩子心头的,是亲生父母对这笔债的态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愿意替他偿还这笔钱。 父母吵架冷落孩子成成的父亲成大华和母亲杨婷原本是很恩爱的一对,然而,这样的恩爱只持续到成成11岁那年。2006年情人节前,杨婷发现丈夫有了别的女人。以后的大吵小吵也就成了家常便饭,成成也开始没人管没有问了。 去年9月开学前,成成需要交400元学费,父亲成大华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家了,成成找到母亲杨婷要钱。那时杨婷刚从牌桌上输了钱回家,听到儿子要钱,没好气地吼了一句。懂事的成成没有再惹母亲生气,第二天他坐车到了下关的姨妈家,小姨杨蕾问清情况后帮成成交了学费。 不久,成成又来到姨妈家,说学校组织秋游需要钱,杨蕾又给了成成200元。这些钱到现在也没有归还。 孩子借债谁来还 成大华夫妻间的冷战,终于在春节过后以离婚收场。建邺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儿子成成随父亲生活,母亲杨婷每月支付抚养费。两人婚后买下的那套房改房,被过户到了成成名下,由成大华带着儿子居住。 在姐姐姐夫离婚后,杨蕾向成大华提出了归还600元钱的事,成大华告诉她这钱他没看到过,让她去找杨婷要钱。 杨蕾却不同意他的说法,“你是一家之主,这钱你不还谁还?”杨蕾在向记者讲述她的观点时说,目前成成被判给了成大华,房子也由他们居住,欠债自然该由成大华归还。 成大华没有让记者见成成,他说这件事已经影响到了孩子,成成这段时间有些闷闷不乐。 成大华一直强调一个观点,他不知道这笔借款因此不用还,“钱是她(杨婷)给孩子借的,她不还谁还?” 律师:父母有还钱义务 在本报法援热线坐堂的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王鹏律师认为,父母的抚养义务并不随着离婚而解除。 成大华和杨婷的理由,都不能作为不还钱的根据。成成的这笔借款应当由其抚养人,也就是成成的父母双方共同偿还。(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