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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女大学生小雨不幸患上肾衰竭,家里凑钱为其进行肾移植手术。岂料,刚过半年,移植肾手术非但没有成功,新肾不得不摘除,还被医院告到了南京玄武区法院。 移植的肾又坏了 小雨,扬州人,今年26岁。2004年2月,还在扬州念大学的小雨突然全身浮肿,不幸的是,断断续续的治疗并没能控制住病情,肾衰竭带来的长久浮肿,让小雨美丽不再。 2006年2月,小雨开始住进南京某医院,靠血液透析治疗维持生命,等待肾移植手术。 同年10月,为了挽救小雨的生命,小雨家人四处筹钱,该院为小雨进行肾移植手术,主治医生称手术成功。 2007年1月,小雨出现蛋白尿的症状,被诊断为“肾移植术早期FSGS复发”(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3个月后,移植到小雨体内的新肾被摘除,此时距离其植入时仅半年。摘除移植的肾后,小雨只得重新依靠血液透析维持生命,但家中已花了接近20万元,另外还欠了医院10万多元。 病人又被医院告了 对于手术失败的原因,院方不止一次向小雨家人强调是“肾移植术早期FSGS复发”,是因为其复发率高。换句话说,移植的肾坏了,并不是医生的过错,也不是手术的问题,而是患者自身病情恶化。在诉状中,院方强调自己“针对病人复发的病情,进行了细心的检查和治疗”,尽了自己的义务。 虽然坚持自己并无过错,但在和小雨家人协商时,医院同意免掉欠款,另外再补偿10万元。然而,小雨家人认为医院当时承诺的主任医师亲自动手术,却换成其手下的一名普通医生主刀,对手术失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求医院免除欠款的同时赔偿45万元,但遭到拒绝。 2007年5月,医院先到法院起诉他们。在距离法院开庭时仅3天时,受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南京法驭律师事务所崔晓玲律师几经努力,方复印到关键证据———病历材料。 试验用药未监测 6月8日,法庭上,崔律师提出:小雨家人不应该承担医药费。 粗一看,小雨病历材料似乎无懈可击,找不到院方的过错。但身为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事故纠纷专业委员会成员之一的崔律师发现,用药记录中有一种“缬更昔洛韦”的药。“因为它仍是临床试验用药,有很大的副作用,一旦给患者使用,就需要严密地观测血常规。”崔律师说,小雨服用该药后,并没有受到严密观测。2月24日,她才因高烧不断,被查出白细胞数量极低,免疫功能接近为零。 法庭上,崔律师郑重提出:“在小雨的病历材料上,2月份并无‘缬更昔洛韦’的医嘱说明。小雨家人说他们也从来没听说这种药只是临床试验用药,医院用该药后没有严格监测病人的血常规,存在严重过错。”按照小雨家人的说法,从2月8日开始,医生只是告诉他们这药是1.6万元一瓶,是向医院特别申请,供免费使用,并未提及该药是试验用药。 最终作出无奈和解 针对小雨家人的辩护意见,院方虽然承认“缬更昔洛韦”是试验用药,但院方认为,如果小雨家人认为院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可以提出申请医药事故鉴定,但不能占着床位不出院、不交纳欠款,故坚持要求小雨办理出院手续。 开庭当天,双方态度非常坚决地拒绝和解,但在法官的努力下,先前态度强硬的院方同意免除小雨家欠下的医药费,并一次性补偿10万元,条件是小雨立即办理出院手续,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7月16日,一直坚持要求院方赔偿40多万元的小雨家人考虑到继续打官司,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所费的周折必将耽误小雨的下一步治疗,最终同意接受了和解。 崔律师透露,小雨和家人已返回扬州四处筹钱,准备再一次的肾移植手术。(文中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