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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因为共同的孩子,大商人李新强(化名)与10年未联系的昔日情人周梅(化名)再度牵手。又因为通过亲子鉴定查出孩子并非己出,李新强将周梅告上法庭,索要本来说好给母女俩住的高级公寓。
2007年7月19日,作为李新强的委托代理律师,江苏南京瑞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卜涛出现在白下区法院的宣判现场,而官司的两个主角却一个也没有到场。
因为外地公司业务繁忙,李新强分身乏术,只能委托律师前来,而周梅虽然收到了传票,却始终没有到庭,也没有就本案做出任何辩解。尽管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但卜律师的心情并不轻松,因为关于周梅的谜团仍未解开。孩子2006年春节后,李新强在返回南京时约卜律师见面,就在那个时候,卜律师见到了被李新强称为女友的周梅。卜律师告诉记者,周梅的温柔贤淑给她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她未从产生过周梅可能是骗子的念头。李新强告诉卜律师,他此次来南京主要的目的是看看从未谋面的他和周梅在10年前生育的女儿。
原来,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深圳投资创业的李新强认识了小其9岁的周梅,虽然当时李新强明确告诉周梅自己有老婆孩子,但周梅仍愿意和李新强生活在一起。由于怀疑周梅可能与其他男子有染,李新强在一段时间后断绝了与周梅的“露水夫妻”生活。这一断就是10年。
2006年初,李新强的电脑里突然蹦出了周梅写来的电子邮件。周梅在电子邮件中称,她的母亲已于近日去世,按照母亲的遗愿,她只能将原本一辈子都不想公开的秘密告知李新强,原来在两人分手时,周梅已经怀了李新强的孩子,周梅本想独自将孩子养大,却被母亲在临死前告知孩子应“落叶归根”。在看到周梅为女儿起名为“李思君”时,李新强心中感慨万分。这才有了李新强的南京之行。
房子
看到“挂在周梅姐姐姐夫名下”的女儿,李新强觉得“思君”和自己很像,更加相信周梅没有骗自己,下决心照顾母女二人在南京的生活,房子当然是重中之重。由于自己必须回外地公司,精明的李新强遂通过卜律师建议,与周梅在南京市公证处签署委托书,委托周梅在南京替他买房子。如此一来,即便周梅拿钱买了房子住进去,房屋产权仍归李新强所有。毕竟此时孩子的身份还没有搞清楚,在公证委托的同时,李新强也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亲子鉴定。
在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李新强接到周梅的电话,周梅称李作为境外人士,买房子受到很多限制,审批不知何时才能有结果,不如将房产直接过户至她名下,反正购房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她们母女居住。李新强耳根一软,也就口头同意了。李新强随即汇款65万元,以周梅的名义在南京市白下区瑞鑫兰庭购买了一套住房。
官司
没想到几天后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思君”并非李新强的孩子。李新强感觉受到极大愚弄,打算立刻起诉,将周梅和那个搞不清是谁的孩子一起赶出房子,却碰上周梅苦苦哀求,希望李新强看在往日情分上宽限时日,让她的孩子能将户口迁入以便上一个好学校。李新强再次心软,又答应了周梅的要求。转眼一年过去了,仍然惦记自己南京房产的李新强又委托卜律师和周梅商谈迁出事宜,没想到卜律师从此再也找不到周梅。与此同时,卜律师通过调查发现,该套房产在2007年初已被周梅抵押给银行,贷款28万元。
尽管官司打赢了,可周梅连人带钱一起消失,那么李新强当初的购房款还能挽回吗?卜律师表示,周梅找不着,但她名下的房产还在。如果周梅不愿主动执行法院判决,那么李新强将依法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套房产,除去银行的债务,李新强可以尽量挽回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