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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今年3月下旬一天中午,一位年近八旬的老汉颤巍巍地走进高淳县公安局淳溪派出所,向民警报称自己刚被骗去现金2000元。在随后的询问中,老人对受骗事实却始终欲言又止、左藏右掖,令民警感到纳闷。
值班民警为老人倒上一杯水,对他一番耐心劝导。心绪稍微平静后,老人断断续续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当日上午10时许,当他独自步行至县城淳中路路段时,一中年妇女主动与其搭讪,并提出花上10元钱就可以“玩玩”(指发生性交易)。老汉经不住诱惑,将女子带回家中。谁知刚进家门,该女子便向其索要100元。遭到拒绝后,该女子竟以“将公开此事,喊丈夫来报复”相威胁,从老人手中强行掠走2000余元现金后逃之夭夭。
无独有偶,4月上旬一天晚上,淳溪派出所再次接到类似的群众报警:一中年男子李某骑车至县城牡丹园路段时,被一陌生妇女当面拦下,并提出愿以低价与其进行性交易。陌生妇女的主动和“姿色”,顿时令男子忘乎所以。当晚李某将该妇女带至其暂住地发生关系后,被该女子以言语恐吓方式,敲诈人民币3700余元……
6月7日下午,现年71岁的张老汉心急火燎地赶到淳溪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家中被一中年女子胁迫敲诈现金、香烟等物,并写下一张欠“小花”(化名)100元的欠条,双方约定,6月12日上午在县城某路口见面后交上“欠款”。
民警伺机实施抓捕。6月12日上午9时40分左右,一位“花枝招展”的中年妇女如期出现在约定地点,民警迅速出击一举将其擒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受害人出具的欠条和少量诈骗款。
审查中,犯罪嫌疑人孙某(女,41岁,原籍高淳县,早年嫁入安徽省)起初心存侥幸心理,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经民警耐心审理,孙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4次采用色情引诱进行敲诈的犯罪事实。目前孙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