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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离婚时陶岚岚念旧情让前夫丁咏在家里借住,谁知这一住前夫就不愿走了。
青梅竹马结连理
陶岚岚和丁咏从小就是邻居,两人一起在老城南的院子里长大,长大后,两人走到了一起。1998年,到了适婚年龄的他们走上了红地毯。
刚结婚那阵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他们还是住在老房子里。那时丁咏在一家单位给领导开车,陶岚岚在国企的办公室里当文字秘书,两人的收入都算稳定,2001年两人决定告别平房生活,买个套房搬进居民小区居住。正在他们到处看房的时候,陶岚岚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两家父母照顾起来方便,他们放弃了去远地方买大房子的打算,在评事街小区花25万元买了个中套,双方父母各赞助了他们一笔钱。
妻比己强要离婚
2004年,丁咏单位的领导买了私家车,上下班不再需要司机接送,丁咏一下子就成了闲人,只有在办公室偶尔派车出去办事的时候才用得着他。这么一来,丁咏的收入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只剩下每个月900元的死工资。与此相反,陶岚岚的事业可谓蒸蒸日上,从文字秘书到办公室副主任再到办公室主任,月收入达到了丁咏的4倍。原本在家里说了算的丁咏突然觉得说话没了底气。每次回父母那,父母都劝他要上进,不能让老婆比自己强这么多,不然和亲家见面也觉得没脸。
“作为一个男人,整天被别人在背后说自己老婆比自己有本事是很伤自尊的事。外人的议论还是其次,陶岚岚对我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言语间多少有些瞧不起。”丁咏在压力之下选择了离婚,陶岚岚起初不同意。“我感觉到我们的婚姻出现危机了,维系下去大家都累,主观上我是同意离婚的,但那时候我考虑到双方父母是老邻居,我们突然离婚他们接受不了,所以没答应丁咏。”
不满协议想变更
最后,两人想出了一个办法,先瞒着父母离婚,过一阵子再一点一滴灌输,让他们接受。他们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孩子归陶岚岚抚养,丁咏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评事街小区的房子归陶岚岚一人所有,陶岚岚一次性支付给丁咏10万元。2006年5月17日,他们在秦淮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因为父母都还不知道,丁咏不敢回父母家去住,陶岚岚心软就留他在家里继续住着,和儿子睡一个房间。两人约定等把事情告诉老人后丁咏就搬走,同时陶岚岚把10万元给他。
去年国庆节的时候,他们最终向有思想准备的老人们摊了牌。按照约定,此时的丁咏就该搬出评事街的房子了,可是任陶岚岚怎么催,丁咏就是不肯走了。“他提出房价涨那么高,我给他的10万元房屋补偿太低了,说现在房子值40万了,我得给他18万元才肯搬。”僵持了大半年没结果后陶岚岚找到本报法援热线,想知道有什么好的解决途径。
丁咏对此给记者的解释是:“父母知道我和她离婚协议的内容后很生气,说既然已经不是夫妻了就应该明算账,现在房价那么高,如果我吃亏太多,凭我的收入以后再想买房都买不起。”
他们当初的离婚协议还算数吗?丁咏单方面提出加价合理吗?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张世亮律师分析说,当初丁咏已经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这份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效力。丁咏不能因为房价的不停上涨而擅自加价。陶岚岚可以报警要求丁咏迁出,如果无效,还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搬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