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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八旬老人家中突然起火,消防人员救火时,高压水枪将老人的邻居家浇得到处是水。为此,邻居将老人和房管所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9000元。
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80多岁的鲁老太一人在家。突然,墙上的电线冒出火花,并迅速将室内物品引燃。鲁老太匆忙离开房间,跑到院子里呼救。闻讯赶来的邻居拨打“119”报警。
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这幢老建筑居住了几十户人家。由于房子是木质结构,鲁老太家的火势很快就会蔓延到其他人家。
20分钟左右,大火被扑灭,但鲁老太家已被烧光。而鲁老太的邻居刘子荣家虽没有失火,却被消防水枪浇成了“泽国”,家里到处是水,家具也都湿淋淋的。
据了解,鲁老太居住的房屋产权属于某街道房管所,房管所也表示,将对受火灾影响的居民房屋进行维修。
今年4月,刘子荣一纸诉状将鲁老太和街道房管所告上秦淮法院,向两被告索赔各项损失9000元。
庭审中,刘子荣称,正是鲁老太家失火造成了他家被消防水枪淋湿。由于高压水枪的喷浇,他家的墙体受潮,所有家具也都被淋湿。刘子荣说,由于鲁老太的房子是公房,因此,作为房子的产权单位,街道房管所也应承担责任。
对于刘子荣的起诉,鲁老太觉得很委屈。“房子失火并不是她的过错造成的,所以因救火而造成刘子荣家的损失也不应由她承担。”鲁老太的代理人说,根据鲁老太的描述,火灾应该是电线老化造成的,因此,房子的产权人房管所应该承担责任。
但房管所则表示,由于消防部门没有进行责任认定,因此,对于此次火灾,原被告都没有过错。刘子荣家被消防水枪浇湿,跟房管所并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因此,房管所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财产损失赔偿是以过错为前提的,但从现有证据看,两被告均没有过错。据悉,法院将于近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文中当事人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