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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一次意外使汪建如的右腿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为了固定钢板,他的股骨里钉进了11根钢钉。但在一次拍片检查时,汪建如发现有4根钢钉断在了自己的骨头里。
4根钢钉断在骨头里
汪建如在2005年9月10日,因为意外事故被送进浦口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腿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汪建如当晚进行了手术,医生在汪建如右大腿股骨钉进了11根钢钉。出院后,汪建如定期到鼓楼医院拍片检查。
2006年5月11日,汪建如到鼓楼医院复查,拿到片子时他吓了一跳:CT显示有3根钢钉断了。到了当年6月22日,汪建如再次到鼓楼医院拍片检查,这次的结果显示11根钢钉已经有4根断在了他的骨头里。汪建如有些慌了,他找到为他治疗的钱主任。钱主任让他先回家静养休息,多补钙。“关于费用的问题,钱主任一直和我说把检查的发票都留着,到最后一起来处理。”汪建如说,钱主任还好心地给他介绍了一个中大医院的骨科专家进行咨询。
患者提出10万赔偿汪建如开始四处求医。一名专家告诉他,钉子可以取出来,但是由于断钉在骨头里手术比较麻烦。
汪建如又到了浦口医院,正式向医院提起赔偿问题,他希望医院能补偿他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7月3日,医院的钱主任告诉汪建如他提出的补偿要求医院不能接受,让他和医教科的刘主任进行协商。汪建如说刘主任在看了片子后,认为断钉没有给汪建如的骨头造成后遗症。
汪建如说不久他接到刘主任的电话,告诉他由于天气炎热,取钉手术要等天凉再进行。
医院:如果有责任会承担
前天下午,医院的刘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医院正在和汪建如协商解决此事,刘主任认为目前造成钉子断裂的原因还不明,这也就不好认定责任。
刘主任说医院已经就汪建如的情况请教过专家,专家们认为目前已经几乎完全达到了预期的治疗效果,断裂的钢钉没有对汪建如的身体造成负面影响。如果有结果表明是医院的责任,医院不会推卸责任。
汪建如说他并不是想要医院赔多少钱,但断钉事件的确给他造成了影响,精神上也产生了思想负担,他最担心取断钉的手术会出现后遗症,所以想和医院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后手术。
对于汪建如提出的赔偿,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王鹏律师建议,双方最好先做个鉴定,分清钉子断裂的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就患者损失来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一点要注意,即使医院对断钉负有过错,但如果断钉没有给患者造成伤害,那医院也不必承担赔偿责任。(文中汪建如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