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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身患癌症的乘客,在车祸中受伤,生命垂危,而两名当事责任人均未支付医疗费。目前,伤者挣扎在死亡边缘,其家属担心:因伤者本身是一名癌症患者,如果一旦死亡,这会不会影响因车祸而需要申请的事故赔偿?
家住南京秦淮区的市民王先生称,他家有一位亲戚方女士,身患肝癌,但癌部的肿瘤尚未扩散,为了到外地一家知名的肿瘤专科医院治疗,家人特地租了一辆面包车接送,但在高速路上,面包车意外跟一辆桑塔纳相撞,导致坐在面包车上的方女士身受重伤。据医院检查,车祸造成方女士头骨破裂、肝破裂,颅内出血,危在旦夕,刚进医院时,医生就连下了三份病危通知书。租用的面包车有营运证,事发后,面包车及桑塔纳两名驾驶员均未支付任何治疗费用,在家属花了三四万元后,方女士仍然处在昏迷之中,医院宣告可能不治,并叫家属作好准备。
据介绍,两辆车均买有保险,而交警队的事故认定表明,双方驾驶员对事故的造成均负有一定的责任,而桑塔纳车主负主要责任,面包车车主负次要责任。因无钱继续治疗,以及因受伤或者致死都可能需要索赔,交警只能建议方女士家属起诉双方驾驶员和各自的保险公司。但方女士家人担心的是,如果方女士宣告不治,因面包车驾驶员知道其已患有癌症,这相关的赔偿可能要不到,或者要打折扣。
为此,记者请教了相关律师。律师告诉记者,虽然方女士患病,但要看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什么,构成直接因果关系死亡的原因,这才是决定索赔的主要依据。按目前来说,方女士的肿瘤并未扩散,应该不会是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那么车祸就是直接原因。而这些,并不影响申请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赔偿,比如因此而发生的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这些都可按实际发生数额或者一定的标准向法院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