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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本报5月22日刊登了《“特护”老人浑身长褥疮》,报道了南京一位市民因父亲生前患有大面积褥疮,而认定江南明珠养老院的“特护”失职,遂将该养老院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该案在南京下关区法院进行了第二次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就该老人是否在养老院患上褥疮、养老院是否违反护理合同等焦点问题进行了申诉。因法庭需要继续调查相关事实,该案昨天没有判决。
近20家民营养老院参加旁听
与第一次开庭一样,昨天仍然有近20家民营养老院的负责人参与旁听。南京玄武门社区老年照料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曾遇到类似的诉讼,一位老人在照料中心摔成骨折,家属将他们告上了法庭。她来旁听是希望增长一点法庭经验。富贵社区老年照料中心负责人说:这起案件提醒所有养老机构,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进行护理员的资质培训。江南明珠养老院负责人告诉记者,社会力量介入养老机构刚起步,他们也参加了民政部门办的资质培训,但全面普及还有一个过程。目前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具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占总数比只有5%左右,养老院不是万能的。
该案原告对记者说:在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前,我们并不清楚自己的义务和权利,通过这次诉讼至少还可以告诉别人:发生纠纷后该如何维权。参与审理该案的审判员说:“无论怎样判,对于规范养老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民营养老院“特护”条件欠缺
围绕该案中“特护”的标准,由政府创办的南京市社会福利院负责人介绍,2001年民政部起草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对“特护”的要求是:对在机构的老人除了进行全方位的生活料理外,还需要加插导尿管、打营养素、胰岛素等,即一定级别的医护。《标准》中对养老机构内褥疮的发生率有明确界定:皮肤红肿但不溃烂为一度褥疮,其发生率必须控制在5%以下,而二度褥疮(已发生溃烂的)则根本不允许发生。“发生褥疮的原因有很多,但护理人员可以采取一定措施预防。”但在现实中,民营机构中具备上述“特护”条件的护理员还相当少。这位负责人说,“当机构因能力及条件设备所限,不能避免病况恶化时,应及时通知家属获得理解。毕竟大家都知道:民营养老院不是医疗机构。”
民政部门吁请:多包容少挑刺
据统计,按照每千名老人拥有22张福利机构的床位计算,到“十一五”期末,南京还有1万张床位的缺口。去年10月,南京市政府连同市民政局发布了加速发展老年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于社会力量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新增床位给予4000元到1000元的补贴,此外,区里还会有另外的补贴。形势喜人也逼人,也时刻提醒着机构管理者如何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并努力细化老人日新月异的服务要求。南京市民政局相关人士表示,民间资金大量注入养老事业只是最近5年才开始的,其间必然会出现各种问题,希望各界能以包容的心态面对矛盾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