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7月7日凌晨,市公安局交管局机动大队出动8名警力、2台警车、2台测酒仪,在南京一处酒吧集中地周边道路开展了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在不到2个小时的检查中,共查获了6起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这仅是交管部门查处酒后驾驶行为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交管部门根据酒后驾驶行为的时间特点,将警力向凌晨延伸,不断加大了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半年来,共查获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违法司机1852名。但是,回顾半年以来的统计数据,“酒后驾车”这一顽疾仍是很多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
血色档案一
今年4月30日8点左右,一辆灰色小轿车沿大桥南路高架桥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油运公司附近时,突然越过中心双黄线行驶到路左,与迎面而来的一辆油罐车猛烈相撞,驾车的女司机当场死亡。
后经酒精检测,女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1mg/ml,远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
分析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707起、死亡225人、伤73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0%以上。但从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在死亡的225人当中,因酒后驾驶造成了8人死亡、34人重伤。
事故民警说,人在喝酒后,会感到精神兴奋,实际上酒精的作用是抑制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酒后驾驶的司机,肌肉协调、判断力、视力和听力都显著降低,在反应时间上比正常人延迟15%左右。这时如果酒后驾车,按时速40公里左右计算,若遇到意外情况,他因饮酒而比正常司机反应迟缓1秒钟,车辆就会继续前行约12米,极易造成交通意外发生。
血色档案二
今年6月17日15时左右,两辆轿车在汉中路省中医院附近发生碰擦,双方司机在理论中,一方发现对方满身酒气,于是向警方报案。
后经酒精检测,驾驶灰色轿车的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0.9mg/ml,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其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分析
针对酒后驾车发生的时间特点,交管部门在加强晚间和夜间检查力度的同时,将管理向前延伸,在一些饭店和酒吧,张贴、设立“请勿酒后驾车”的提示语和标志。同时,交管部门先后有300台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在路上查。共查扣酒后驾车交通违法1852起,其中醉酒驾车21起、罚款1214起、暂扣驾驶证1206本、拘留13人,尚有631起违法当事人迟迟未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违法成本太低
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0.2mg/ml且<0.8mg/ml的,属于饮酒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0.8mg/ml的,属于醉酒驾车。
今年4月1日起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饮酒驾车,如果驾驶的是非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500元罚款,记6分,暂扣1-3个月驾驶证的处罚。如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5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3个月驾驶证的处罚;醉酒驾车,如果驾驶的是非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3-6个月驾驶证,并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其实,从以上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上可以看出,一般性的酒后驾车行为,如果没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主要是经济处罚;即使是情节严重的酒后驾车,最严重的也就是治安拘留15天。在实践中,多数酒后驾车肇事者常常会选择“私了”,通过赔偿的方式安抚受害者家属,因此,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更少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认为,“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重要原因是处罚过轻,他认为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已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而是“间接故意杀人”。因此,他建议,应该讨论增设酒后驾车罪,即如果驾车人饮酒达到了一定的浓度,就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