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昨天上午,市民刘小姐向本报反映,说她因为没时间退还房客的押金,房客居然把她放在家中的照片以及一些家具给拿走了。
刘小姐告诉记者,她在江宁有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去年6月1日,她把房子租给了王小姐,当时也签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中规定:押金4000元,租金每月2000元,2007年6月30日到期。6月28号的时候,王小姐给她打来电话,说不想再租房子了,要刘小姐把4000元押金退给她。
当时,刘小姐工作很忙,在电话中说她要等到7月3号才能前去清点家具,然后再决定是否把4000元押金退给王小姐。听到这话后,王小姐当即表示不同意。不久之后,王小姐发信息给刘小姐说她会搬走一些家具,但没有说搬什么家具。于是,刘小姐赶紧打电话给小区的保安,通知说如果发现王小姐搬走家具的话就立即阻止她。
6月30号,保安打电话告诉刘小姐说王小姐搬家了,并且已被阻止。“其实,她早在6月23号的时候就搬过一次家了。”刘小姐说,7月3日她去房屋内看了一下,发现电视、碗以及自己的照片都被王小姐拿走了。
之后,记者拨通了王小姐的电话。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在6月23号的时候的确搬过一次家,但拿的全是自己的东西。“6月30号晚上,我打电话给刘小姐叫她把押金退回来,但她不肯。”王小姐说,之后她就搬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和一台功放。对于照片的事情,王小姐说她从来没看到刘小姐的照片,更不存在拿走照片这一说法。“我要她照片有什么用?”王小姐说,她希望刘小姐尽快处理这件事,只要把押金退给她,她立刻归还电视机和功放。
江苏南京普德律师事务所的徐龙才律师表示,房屋在租赁时,房东应提供房屋内家具的清单,等房屋租赁结束时,双方应根据清单来清点家具。另外,在房屋租赁结束时,房东应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前去清点家具,如不去清点,则视为房东主动放弃该权利,若以后出现纠纷则对房东很不利,除非房东有证据能证明房客把家具搬走。最后,徐律师提醒市民,在房屋租赁时,双方都要及时清点物品,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