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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一名老太倒在地上,一名小伙子上前扶起她,并与另一位好心人和老太家人联系上将其送到医院。到了医院,老太说就是这小伙撞的,而小伙子大喊冤枉,说他是做好人好事的。几个月后,这名老太将小伙告上法庭,索赔13万余元。到底谁是谁非呢?昨日,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被告双方陈述不一
昨天在庭上,记者看到老太走路依然不方便,被亲属搀扶着坐在了原告席,面色凝重。据了解,老太今年60多岁,姓徐,老太的代理人称,2006年11月20日上午,她正在水西门公交站台等83路公交车,大约9点半左右,她看到连续来了三辆车,最后一辆正是83路车,她走过去上车,没料到经过第二辆车的时候,上面冲下来一名小伙子,将她撞倒在地,后来小伙子将她扶起来,又来了一名中年人,两人将她扶到路边。后来中年人打电话与老太家人取得联系,几个人将老太送到医院。经检查,老太左股骨颈骨折,鉴定为8级伤残。老太认为小伙子应负全责,因此向他索赔13万多元。
小伙子姓彭,他坐在被告席上,却有另一番叙述。“我当时下车,看到老太倒在地上,我出于好心,上前扶她到路边,后来又来了一名中年人陈先生,我们两个人一起陪着她。陈先生问了她儿子电话,并拿出自己的手机通知了她儿子。大约半个多小时以后,老太的家人终于到了,陈先生有事先走了。我想做好事做到底吧,她的家人也希望我能帮忙,我就陪同他们一起来到医院。谁知老太经医院检查,得知病情比较严重后,突然一拍腿,大喊一声‘小伙子,就是你撞的我啊’,我当时就傻眼了。随后他们就报警。”
小伙不承认警方笔录
当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只有看双方的证据。法院从派出所调出了一份笔录,但是这份笔录并不是原件。在这份笔录中,彭某叙述:“我是第一个下车的,我正朝外面看的时候,感到左胳膊被碰了一下,这时我才注意一名老太躺在地上。我没有撞倒她,感觉是她撞我的。”老太的代理人认为从这份笔录中可以看出,两人有相撞的事实,而不是像彭某所说的是做好事。
而彭某对此却根本不认可,他说笔录被改了,他要求看原件。
证人认为小伙是做好事
此后,更重要的是,一名证人出庭了,他就是另一个在场的人——陈先生。令彭某感到无比欣慰的是,一名细心的民警为了做详细的笔录,向陈先生要了电话,彭某从民警处得知了陈先生的联系方式,从而多了一名证人。陈先生是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刚一出庭,就站到老太面前,老太看了他一会儿,说不认识他,当时不是他。
但他还是站在了证人席上,“当时就是我在场。老太站在我的旁边,这时83路车来了,她就去上车,当我回头的时候,老太已经倒在地上。说实话,她怎么倒的,我没看到。这时这名小伙子就上前扶她,扶之前两人之间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按照陈先生的叙述,彭某是在做好事。陈先生情绪相当激动,“老太说不认识我,我真气愤,我当时陪了她半个多小时啊。”
其他旁听的人提醒陈先生,他当时拿出自己的电话拨通了老太儿子的电话,应当能查到通话记录,这样可以证明自己在场。昨日,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