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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只因自己的公司和管理小区物业的公司同名,陈先生常被误当作“物业公司的高层领导”受到小区一位居民的公开指责。不堪其扰的陈先生以名誉受损为由,将这位居民告上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元钱。 前天下午,南京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蹊跷的名誉侵权案。
陈先生诉苦:公司同名受指责 55岁的陈先生和75岁的王老先生同是南京斯亚花园小区的业主。也许是工作繁忙,陈先生当天没有亲自到庭,只请代理律师说出了自己的遭遇: 今年4月,王老先生开始撰写《报告斯亚花园43户业主最大的意见》,向包括陈先生在内的斯亚花园小区众多业主广为散发。文中,王老先生列举了大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来,陈先生作为小区的一名业主,对物管究竟如何有自己的见解,因而对此也不会予以置评的。 然而,令陈先生愤慨的是,王老先生在文中一而再、再而三地指责陈先生,作为“物业公司的高层领导”,必须履行所谓的移交维修基金100万元、小区设计图纸;召开业主会议;退还多收的50%热水费;兑现直供热水承诺等等。 让陈先生觉得荒唐的是,自己既非斯亚花园酒店(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的领导也非普通的员工,他任职的公司虽然名称与斯亚花园酒店同名(都有斯亚二字),但两公司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联,即酒店既非陈先生的公司所投资,也非隶属于陈先生的公司。 陈先生说,此前王老先生已多次采取同样的方式向广大业主散发指责控诉物业管理的传单,且每次都指名道姓地把自己列为“物业公司高层领导”,多次解释、制止都没有效果。让很多不了解情况的邻居也开始指责和责难他,严重影响了他正常的生活环境。 王老先生解释:“他就是物业公司大老板” 75岁的王老先生身材高大,除了有些耳背,身体依然硬朗。 对于陈先生认为他做出的“荒唐事”,王老先生有自己的看法和解释:“斯亚花园小区当初就是陈先生的公司开发的,卖房的时候开发公司承诺过24小时供应热水的。可现在热水变成了温水,应该算开发商违约吧。”另外,他听管物业的工作人员、小区居民说,陈先生其实就是物业公司的大老板,认为只要陈先生说句话,什么问题都好解决。 “我这么做,就是想牵牛鼻子。”说这话时,王老先生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可法院审查了所有的工商登记材料,发现陈先生出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确实与斯亚花园酒店扯不上关系。 陈先生的代理律师也一再跟王老先生解释,“从法律上来说,陈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没关系。即使退一万步讲,就算两家公司有关系,那也是公司行为,你反映问题、写文章应该通过正常途径找公司,而不是找陈先生个人啊?” 可75岁的王老先生依然固执地认为只有陈先生出面,小区热水的问题才能解决。 法官建议: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
最让陈先生耿耿于怀的,还是王老先生贴在小区布告栏里的一张通知。通知最后是这么写的:“钱是业主的,身为斯亚花园酒店高层领导陈先生不能装在自己口袋里,必须将诈骗业主的钱如数退还给业主。” 法官也认为,王老先生公开指名道姓地这么写,确实不妥。 王老先生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 律师说,打这场官司也是无奈,就是想让老先生明白不能这么诋毁一个人的名誉,只要老先生答应以后不再写了,也就行了。 法庭气氛立马缓和了,法官乘机建议“大家都是邻居,如果能协商解决就最好了”,双方表示同意,答应回去再好好商量商量。(文中人物为化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