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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南京市民章女士与前夫韦先生(文中均为化名)离婚后,位于北京西路一小区204室的一套房屋,被法院判决由章女士与韦先生分割占有,章女士带着女儿住大房间及卫生间,韦先生住小房间及厨房,客厅为共用。但韦先生本人并不在内居住,而是由其儿子韦晶居住。但实际上,厨房与卫生间一直都是共用的,双方之间曾为此多次发生矛盾。去年下半年,为给女儿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章女士想在房内再加装一扇防盗门,分成两个生活区。但任凭章女士怎么说,韦晶就是不同意,他认为,安装防盗门后自己使用卫生间就变得不方便了。直到今年4月,章女士想出一个方案,自己出钱在外面厨房里给儿子韦晶另行装修了一个卫生间,并打算在自己的卫生间里隔出一个厨房来,这样的话,双方都既有卫生间又有厨房,生活上都方便了,也可安装防盗门了。
隔房没装修互相不让步
当时,韦晶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但就在章女士将隔出的卫生间简单装修好后,找人来安装防盗门时,韦晶却不同意了。因为韦晶认为,新隔的卫生间现在只是简单装修,水电都没接,也没门,使用起来很不方便。章女士感到很想不通:你韦晶一分钱都没有出,我能做到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下面的接水电、装门等本应由韦晶自己来做了。可是,韦晶不同意,他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能出面帮忙协调。韦晶坚持认为,章女士既然已经在装修了,就应该将事情做完,如果章女士不将卫生间里面的水电及门安装好,他是不可能让房内再装防盗门的。至于亲情,韦晶认为当年章女士与父亲的婚姻本来就是一个错误。而章女士觉得:我的经济并不宽裕,独身一人带着孩子,韦先生每月也只不过补贴400元,现在小孩每月的花费这么大,就是为韦晶装修卫生间的钱也是好不容易才省下来的,而且防盗门装好后,韦晶还堵了锁眼,使防盗门无法使用,后来换锁又花了140元。双方互不相让。
上门忙疏导双方终和解
社区调解员范女士等认为:目前,章女士与韦晶之间所争议的焦点是,新隔出的卫生间的扫尾工程应由谁来做,以及房内防盗门能不能安装。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事情并不复杂,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很明确,但由于双方当事人以后仍将共同生活下去,这就得更多地从情理上来处理这一纠纷了。她们即上门,分别与章女士、韦晶进行了沟通,苦口婆心地劝说、疏导,为了以后能和平共处下去,双方都应当做一点退让,彼此站在对方角度来个换位思考,实际上,给对方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另外,不管怎么说,韦晶与章女士的女儿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遇到问题应互让互谅。在听了这些道理之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坐在了一起。社区主任、管段民警、社区调解员等轮番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双方认识到自己之前有些地方确实做得欠妥,而且言行也有些过激。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1、韦晶自己安装卫生间的门、电、换气扇;2、章女士半年内将水、电总表安装好,与韦晶的水电分开,在分开前仍分摊水电费用;3、章女士一周内将厨房改造好,不再使用韦晶的厨房;4、韦晶不再为章女士安装防盗门的事纠缠,不再为此事闹纠纷。最后,双方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至此,这桩差点闹上公堂的民事纠纷总算是得到了一个圆满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