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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花光了一家人的全部积蓄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却被告知这房子连用地规划都没有办,属于违法用地。而和她有同样遭遇的居然就有两幢楼房的72户业主。昨天,市民袁女士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连用地手续都没有,还是违法建筑,我花了几十万元买来的居然是一套违建房,以后可咋办呢?”
花毕生积蓄买套商品房
袁女士于2006年5月购买了江宁区东山文靖路377号的汇景新苑小区67栋的一套商品房,购房时房屋已经盖好,属于现房。当时这个小区共有67幢房子,大部分已经卖完了,她买的实际上就是尾房。销售人员说,整个小区总共在售的也就是最后几套房子了。售楼人员向他们出示了江宁区房产局颁发的房屋预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2005)2076。她觉得,既然有了这个许可证,自然就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定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证》,因为取得上面四个证是颁发《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前提。
当时她想,既然有房产局出具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就是合法的商品房,可以放心地购买。她就与开发商签订了《南京市江宁区商品房买卖契约》,合同约定:“房子交付两年内,甲方(开发商)协助乙方(买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办不了土地证
昨天,在报社,袁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这份购房合同。袁女士介绍,她买的这套房子面积96.2平方米,总价款35万多元。她按合同约定首先缴纳了30%的房款,大概10多万元,后来又缴纳了20多万元,后又在交通银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5万元。贷款到账后,她的房款就已经全部缴清。大约在2006年9月,开发商向她交付了房屋,并同时将经江宁区房产管理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给了她。2007年3月,她如数缴纳了房屋的契税及物业维修基金,并在当月就拿到了商品房的产权证。
袁女士在办理好产权证后,随即到江宁区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被告知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暂时办理不了。她当时就打电话给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承诺,正在办理,肯定可以办理好。
2007年4月初,她听说汇景新苑小区一部分房屋有可能办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她才知道事情非常严重,如果办理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将来对房屋的居住、使用、拆迁、交易均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申请办证一波三折
有关部门于2007年4月7日举行了协调会,江宁区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均承诺给予办理。但到了2007年5月,袁女士的房屋还是没有办下来房屋土地证,和袁女士同样遭遇的还有上百户住户,除了63-65栋的106至606室,66、67栋还有七十多户都没有办下来房屋土地证。
2007年5月26日,区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的领导又召集开发商和业主进行了协商。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的科长杨家成解释,目前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原因是相关的规划资料没有到位,一旦到位他们将算出土地的出让金金额,开发商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他们就可以办理土地证。
规划局的一位代表称,建设用地规划图证已经作出,并且已经交给了开发商。
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当着广大业主的面写下了一个书面《承诺书》。记者看到,这个承诺书上记载了如下内容:“汇景新苑63-65栋106-606室、66和67栋规划资料已经全部拿到手。我们2007年5月28日交付给土地局。并按国土局确定的价格缴纳出让金,并积极办理房屋的国有土地证。”
记者看到,这个承诺书上有开发公司的董事长的签名,落款日期是2007年5月26日。
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杨家成科长也当众承诺,2007年6月15日前办理好土地大证,接下来就办理分户各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要多花一点时间。
开发公司董事长表示,他们已经将一张空白的支票给了国土资源局,随时可以按要求缴纳土地出让费,杨家成科长也确认了这个事实。
领取土地证遥遥无期
袁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协商时的会议纪要,她说,当时他们还将协商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她说,有了这样的承诺,她也就相信了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她觉得,等上一段时间,他们会把土地证办好给她的。
但是,到了2007年6月15日,她询问国土局的杨科长,他讲没有收到任何规划资料,所以没有办土地证的事。她一听就急了,赶快再问开发公司。对方答复,他们将规划局给的规划资料交给了国土资源局,但是对方认为不符合要求。
承诺有的许可证却没有
刘先生也买了汇景新苑66幢的一套房子,同样是拿到了产权证,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他向记者出示了房子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下明确注明了包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他说,既然所有文件都齐全了,怎么会出现规划的问题呢。
昨天下午,记者与开发商房地产公司办公室陈主任取得联系。针对业主反映的66幢、67幢两幢房子在规划红线之外的情况,陈主任给予了确认。
记者问,房屋预售必须四证齐全才能发许可证,既然有两幢房子在规划红线之外,不符合规划要求,开发公司怎么能从房产局拿到了房子的预售许可证?
她说,这个问题她无法回答。但是,他们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向国土局预缴了1000万元土地出让金,以后再根据国土局确定的具体金额多退少补。而且,他们已经足额缴纳了相关的罚款。现在国土局和规划局就这个问题正在协调,具体什么时候协调出结果,她不得而知。
国土局:已查属违法用地
业主刘先生当着记者的面和江宁区规划局管理二部胡传宏科长取得了联系。胡科长说,现在他们已经将规划材料报给了国土局,但是国土局说不符合要求,必须按照国土局的要求做材料,目前他们正在对此进行协调。
刘先生又与江宁区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杨家成科长联系。杨家成科长确认,开发商确实同意交土地出让金,而且已经将支票交给了国土局,但目前这块地属于违法用地,他们已经对此立案,并进行了查处。而且,66幢和67幢确实依然在红线之外。
据了解,汇景新苑66和67栋这两幢房子所在的土地,按照规划局原来的规划图纸,属于一条双向六车道的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