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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南京两名大学生毕业后到一家纸品厂上班,工资650元,上班的第3天厂里让他们加班,加班工资是每小时2块钱。他们算了笔账,每月650元,按8小时工作制算,每小时还有2块多钱,怎么加夜班就2块钱?于是他们拒绝加班,结果第二天就被厂方开除。日前两位大学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了此事。
小张和小童在南京蓝天学院上学,今年刚毕业。由于家境不好,毕业后他们立刻应聘进了卫岗的一家纸品厂上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650元,正式上班每月700元。他们当时觉得待遇不高,但考虑到现在工作不容易找,还是接受了这份工作。6月11日,两个人开始到厂里试用。活倒也不重,就是将生产线上的纸箱等搬走堆放好。13日晚上,厂里通知小张和小童加夜班。两个人开始觉得很新鲜,但同事告诉他们,不要高兴,加班也就2块钱1小时。两个人认为不可思议,加班费怎么比工资还少!于是他们就请假拒绝加班。第二天他们又来工厂上班,但被厂领导推出了门外,同时正式通知他们被辞退了。由于是试用期间,两个人也没什么话说,就向厂里要三天的工资,但被厂方拒绝。
记者联系了这家工厂。厂办公室黄主任告诉记者,2块钱是少了点,但厂里平时并不要加班,前段时间工作到扫尾阶段,所以安排了加夜班。至于扣下两个人几天的工资,是因为厂里的条例规定的。在记者协调下,黄主任最后同意发给工资,但他对很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太随便了,说不干就不干。有个刚毕业的学生,说是请两天假,结果9天不见人影,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工资。”吉启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