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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2000年11月底,在中山北路的一家酒吧里唐进结识了严苏。严苏比唐进大3岁,刚和男友分手的她,和唐进都是跑到酒吧里借酒消愁的。
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当晚聊得很投机,2001年1月初严苏发现自己怀孕了,唐进在心理尚未准备好的情况下和严苏奉子成婚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唐进发现严苏并不适合自己,前女友在他心里的分量远远重于他的老婆。“我尝试着对老婆好,但是我清楚我们的性格并不合适,而我也会不自觉地拿她和前女友比较,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是一种煎熬。”2005年3月,唐进在大学同学聚会上见到了前女友,并且得知她还单身一人,晚上回家后睡觉他辗转反侧。一周后,他向严苏提出离婚。严苏说什么也不同意离婚。而唐进态度坚决,两人僵持了一个月后,严苏寒心了,同意离婚,前提是唐进主动提出每年给女儿2万元抚养费,女儿和房子都归严苏。
2005年5月,唐进和严苏协议离婚。唐进追求前女友,两人很快结了婚。两年过去了,唐进按照协议每年给女儿2万元抚养费,可现任妻子不高兴了,觉得给得太多,要唐进和严苏商量少给点。严苏一口咬定按协议办,没得商量。
“我听朋友说,在法律上抚养费一般为一方收入的20%到30%,可我现在年收入只有3.5万元,每年支付2万元抚养费相当于我收入的60%,高出太多了,对我自己生活的影响也很大,我能申请减少一点吗?”唐进向法援热线咨询。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金海洲律师分析说,唐进当初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应该按照协议上的约定来履行。如果他经济上遇到变故,实在无力支付这笔费用,他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协议。(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