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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昨天下午,从徐州来南京打工的王发来到泰山新村派出所向民警求助,他的“弟媳妇”已经失踪4天了,丢下了家里两个幼女,至今杳无音信。而弟媳妇失踪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弟弟在出车祸去世后,她无权继承保险公司给的20万保险金,一怒离家。
昨天下午4点,在泰山新村派出所,记者见到了王发,他告诉记者,从“弟媳妇”阿丽失踪的那天起,他每天下午都要在民警下班之前来所里问问情况。“家里人都担心她想不开。因为她有些自卑,万一做了什么傻事,家里的两个女娃怎么办?”王发说。“弟媳妇”是本月16日不见踪影的,他当天就来派出所报警,然后几乎每天来问问,所里值班的民警几乎每个人都认识他,但是每次来得到的答案都让他失望。至于“弟媳妇”离家出走的原因,王发有些为难地告诉记者,主要是家里人和“弟媳妇”关于弟弟遗产分割的问题产生了矛盾。
王发和弟弟王贵一起从老家徐州来南京打工,暂住在浦口,王贵当时在长江大桥上给人带路挣点小钱。2001年秋天的一个下午,王贵像往常一样在大桥上带路,突然看见一名少女想要轻生,本性善良的他立即冲上前去将那名女子抱住,从桥栏杆上救下了她。轻生女子告诉王贵,她叫小丽,湖北人,自幼父母双亡,寄居在伯父家,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让她受不了,就从湖北跑来南京打工,干了不到一个月的活,老板突然辞退了她,想到以后又要生活无着,她就来到长江大桥轻生。王贵见那女子可怜,觉得都是从农村出来的,讨生活十分不易,就将那名女子带回家了,对方也觉得王贵是个好人,又救了自己的命,于是两人便产生了感情,住到了一起。2004年,两人有了第一个爱情结晶,小丽给王家生出了一个女孩。
去年3月,小丽又生了一个女娃。可好景不常,王贵在去年9月1日不幸因车祸而去世。经过法院判决,除了肇事方要赔偿外,保险公司也要赔偿现金20万元。针对这笔钱的支配问题,王发和小丽产生了矛盾。6月15日,当地法院通知王贵的家属去处理保险金的分配问题,王发和小丽在法院就一笔20万保险金产生了分歧,小丽当时提出的条件是20万她拿16万并且带走一个孩子,可是王发以及王贵的父母都不同意。王发告诉记者,弟弟出殡全部是他掏的钱,他们还给王贵在徐州老家花6万元钱盖了一套房子,尽管小丽是王贵的“妻子”,但是两人在“结婚”的时候,小丽还不到18岁,两个人生活那么长时间一直都没有领过结婚证,小丽的户口也不在当地。因为没有就保险金的分配问题达成一致,16日早晨,小丽丢下一个刚满一岁,另一个还不到三岁的女娃,从家里不辞而别。
针对王贵死后财产的支配问题,记者咨询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唐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从1994年2月1日起,同居在一起的并且已经有生育的,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不能构成事实婚姻,而1994年2月1日以前的则可以。唐律师还称,如果按照王发所称,他的弟弟王贵真的没有与“弟媳妇”小丽领过结婚证的话,即使两个人已经有孩子了,还是不能构成事实婚姻,因此,王贵的遗产只能是王贵的父母和王贵的子女有权继承,小丽是无权继承的。目前,王发只是希望小丽能安全地回来,坐下来和他们好好商量,毕竟她还是两个女孩的母亲,而家里人最担心的就是小丽万一想不开而轻生。王发还告诉记者,他们家里好多亲戚朋友都在寻找小丽的下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